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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长府发[2009]19号
【颁布时间】 2009-08-06
【实施时间】 2009-08-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68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适应全市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满足不同家庭结构、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收入水平老人对晚年生活中的日常照料、健康护理、心灵慰籍、临终关怀等不同层次的多方面需求,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解决老年人晚年生活实际问题的重要举措;可以扩大就业规模,推动第三产业上层次、上水平,并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
  
  二、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关怀、重点照顾”理念,推动养老服务业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探索出一条适应我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符合老龄化人口多元化需求、现实发展能力与未来高水平要求相一致的,服务方式多样化、业态功能多层次、投入主体多元化的长春特色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新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支撑,以政策扶持为导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形成政府与社会力量互联、互动和互补的格局。
  
  坚持立足现实与面向未来相结合。立足于我市人口规模和经济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分析未来一个时期养老服务需求的新趋势、新走向、新问题,将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市、县(市)区两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面向未来要着眼高起点、高水平,立足现实要兼顾眼前需要和现实可能。
  
  坚持有序建设和合理规范相结合。以区域老龄人口基数为基础,从现实需要出发,有序建设区、街道、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服务机构与场所。按照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指导,提高养老服务管理水平。
  
  坚持有条件准入和动态退出相结合。以机会平等、资源开放、公平竞争为原则,既要适度降低养老服务业的准入门槛,又要满足养老服务业发展所需的必备条件,构建良性、公正、合理的优胜劣汰运行机制。
  
  坚持公益性服务与市场化经营相结合。采取无偿、低偿、有偿等多种服务形式,满足中低收入老年人的中低端需要。同时,采取市场化经营的方式,为高收入老人群体提供个性化的高端服务。
  
  坚持统筹发展、特困优先相结合。以困难老人、最需要帮助老人为政府制定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政策的重点,在统筹其他社会人群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城乡老年人整体供养水平。
  
  (三)总体目标
  
  建立“养老服务新体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努力形成政策推动与需求拉动相结合,政府投入与社会资本相互补充,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共为责任主体,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多种形式并存,与长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业新体系。
  
  构建“9073养老新格局”。即通过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让全市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7%的老年人通过社区照顾实现居家养老,3%的老年人通过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
  
  完成“一系列养老服务业的基础建设工程”。到“十一五”末期,要通过大规模的养老机构的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完善养老服务业的基础设施。在农村,要依托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不断提高水平,完善功能,强化服务能力。在城市,要发挥好各城区、开发区的主体作用,每个城区、开发区要投资建设1所或多所总床位在400张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每个社区都要建设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日间照料站。积极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养老机构建设,使其成为我市机构养老的重要补充。
  
  三、不断完善养老服务的各项措施
  
  继续执行《长春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07年6月市政府第21号令)、《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长府办发〔2008〕31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实施民办公助的意见》(长府办发〔2008〕3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对民政部门审批认定的养老服务机构,除享受上述规定的优惠政策外,另行配套以下扶持措施:
  
  (一)建立新建养老机构床位一次性补贴机制。在城区,对于符合条件的区办、街道办、社区办和社会办非营利性、福利性养老机构新增养老床位,政府财政按每张床位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所需资金市、区两级财政匹配一般不少于1:1,有条件的区应增加配比。对新建社区养老日间照料站,市财政以每个3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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