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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科学谋划长春市养老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我市经济发展与养老服务需求基础上,把养老服务福利事业纳入长春市国民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将养老服务项目列为市政府民生重点工程予以实施。 (三)成立长春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通过建立市、县(市)区养老协会,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强化行业自律,维护行业机构的合法权益;推动养老福利机构之间的交流活动,促进养老机构共同发展,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和调查研究,提高行业的服务水平。发挥养老协会的桥梁作用、自律作用、服务作用和协调作用,促进全市养老福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全面开发与应用信息化系统。从全市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入手,逐步在全市推广应用包括社区老人基本信息、机构养老信息管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日托站服务、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等多个子系统在内的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应用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手段,帮助科学决策。 (五)营造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在社会各界形成共识。广泛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教育,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做好对老年人及其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教育,引导成年子女自觉履行赡养和照顾老年人的义务;大力宣传养老服务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舆论氛围。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八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