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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时间】 2009-08-12
【实施时间】 2009-08-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76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整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建立土地执法管理长效机制。通过专项行动,认真总结土地管理经验,立足从管理源头上查找原因,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水平,逐步建立严格土地管理长效机制。
  
  (四)切实做好维稳工作,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在专项行动当中把维稳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及时发现不稳定苗头,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将各类矛盾化解和消除在萌芽状态。将违法违规占用的耕地恢复耕种条件后及时交付村民使用,确保其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五)全面完成案件查处和整改工作。达到立案标准的土地违法案件以及造成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做到即查事又查人,除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地区、部门和责任人的监管责任,确保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到位。查处整改工作结束后,各区、县要及时将工作总结上报市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公开曝光一批影响恶劣的土地违法案件,起到警示作用。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积极营造有利于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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