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筑府办发[2009]143号
【颁布时间】 2009-08-19
【实施时间】 2009-08-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76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五)加大工商合作力度
  
  坚持以现代烟草农业为统领,以提升烟叶综合生产能力和优质资源保障能力、提高烟叶质量和特色水平为目标,综合考虑,统筹安排,整体推进优质烟叶基地单元建设。各单元要按照“生态决定特色,品种彰显特色,技术保障特色”的思路,联合工业企业和技术依托单位,制订生产技术方案和工作方案,紧紧围绕“主攻质量、改善结构、突出特色”的工作重点,按照《贵阳市烤烟综合标准化生产体系》的要求,确保实用技术到位,大田烟株生长整齐,烟叶内外观质量协调一致。以满足广东、湖南、云南等中烟工业公司卷烟品牌需求为目标,努力打造独具区域风格的典型中间香型优质特色烟叶,为“红双喜”、“芙蓉王”、“红河”等品牌卷烟建立优质原料基地。
  
  (六)转变农业经济增长方式
  
  三县一市要充分发挥烤烟在农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规划好基地单元内的烤烟产业带和其他农作物的种植区域,以烟为主,制订发展规划,按轮作要求,轮作区域以多种经营为主,开展节能、循环、高效农业发展模式研究,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按标准化组织生产,提高经营效益。充分利用育苗棚、农业机械、烤房等设施在非烟季节发展特色蔬菜、无土蔬菜、食用菌、中草药、花卉和养殖业,发挥设施设备的综合配套作用,提高土地产出率,引导搞好产业结构的调整,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转变我市农业经济增长方式。
  
  (七)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扶持、烟农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成立贵阳市整县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领导小组,为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提供组织保障。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一是各级政府负责及时解决建设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积极引导烟农采纳适合的生产组织形式。二是烟草商业企业是主要的组织者,在国家和省烟草专卖局的统一部署下,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着力帮助、指导和协调解决土地流转、制度创新、规划设计和生产组织方式的问题。烟草工业企业负责及时将企业对烟叶的需求信息传递给烟草商业和农民烟草专业合作组织。三是各级发改、科技、烟办、水利、农业、蔬菜、农机、畜牧、农办、扶贫、交通、国土、电力、气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综合执行各行业政策,实行项目、资金捆绑投入,集中使用,各负其责,各计其功。四是烟叶生产主体负责各种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发展以烟为主的种植业和其它产业,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基本烟地保护。
  
  (八)完善相关政策,争取国家扶持
  
  一要完善基本烟田保护政策,加强基本烟田管理,确保种烟面积稳定、规模稳定。二要整合农业建设资金,把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投入与交通、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创新、新农村建设资金有效整合起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发挥更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要积极探索烟农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机制,维护烟农利益,解除烟农后顾之忧。四要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战略部署,积极争取卷烟工业对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的支持,实现烟草持续健康和谐发展。五要各级财政要增加对现代烟草农业的投入,确保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稳步推进。六要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
  
  (九)明确投入方向,细化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的有关管理规定和建设投资标准,烟草部门每亩投资2000元,全市规划基本烟地34万亩,总投资6.8亿元,主要投入配套建设烟水工程、机耕道、农机具、田间作业便道、排洪沟、育苗工场、烘烤工场、烟叶基层站点及附属设施建设。各级国土部门主要开展基本烟地治理;发改、农办、科技、农业、蔬菜、畜牧、扶贫等部门主要争取项目资金,实施农业产业综合配套,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实现农民增收和循环产业建设;农机、气象、交通、电力等部门主要实施农业机械、防灾减害、通村公路和烘烤工场电力配套设施建设;乡镇、烟办、水利、烟草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组织、规划、设计、申报、建设和管理运行,明确管护主体,搞好基础设施后续管护,确保长期发挥效益。2010年,重点实施开阳县、清镇市整县(市)推进工作,实施好龙岗、楠木渡、宅吉、冯三、红枫湖、梨倭、流场等区域,其于各产烟县重点实施1-2个试点。各县(市)要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