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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浙高法发[2009]8号
【颁布时间】 2009-08-18
【实施时间】 2009-08-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80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衔接机制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

[接上页]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编号:
  
  建议人民调解函
  
  ××人民调解委员会: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现建议你委就×××与×××一案进行调解,并请将调解结果函告我院。
  
  随函转此案相关材料复印件。
  
  (院印)
  
  年 月 日
  
  联系人(法院): 联系电话:
  
  ┄┄┄┄┄┄┄┄┄┄┄┄回执┄┄┄┄┄┄┄┄┄┄┄┄
  
  编号:
  
  贵院转来的×××与×××一案的材料已收悉,相关材料复印件共×××份,×××页。
  
  收件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编号:
  
  委托人民调解函
  
  ××人民调解委员会: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现将×××与×××一案委托你委进行调解,请于 日内调解完毕,并将调解结果函告我院。
  
  随函转此案相关材料复印件。
  
  (院印)
  
  年 月 日
  
  联系人(法院):联系电话:
  
  ┄┄┄┄┄┄┄┄┄┄┄┄回 执┄┄┄┄┄┄┄┄┄┄┄┄
  
  编号:
  
  贵院转来的×××与×××一案的材料已收悉,相关材料复印件共×××份,×××页。
  
  收件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编号:
  
  人民调解反馈函
  
  ××人民法院(人民法庭):
  
  对贵院转当事人×××与×××民事纠纷一案,现因 等原因,当事人拒绝人民调解。
  
  特函告。
  
  ××人民调解委员会
  
  年 月 日
  
  调解员:联系电话:
  
  附:相关材料清单
  
  ┄┄┄┄┄┄┄┄┄┄┄回执┄┄┄┄┄┄┄┄┄┄
  
  编号:
  
  你委退回的×××与×××民事纠纷一案的材料已收悉,相关材料复印件共×××份,×××页。
  
  收件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
  
  编号:
  
  人民调解结案单
  
  ××人民法院(人民法庭):
  
  对贵院转当事人×××与×××民事纠纷一案,我委经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场,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对该案进行了调解。现将调解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解,当事人×××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未达成调解协议),详见人民调解协议书(调解记录)。随函将转来有关材料退回贵院。
  
  附:相关材料。
  
  ××人民调解委员会
  
  年 月 日
  
  调解员: 联系电话:
  
  ┄┄┄┄┄┄┄┄┄┄┄┄┄回执┄┄┄┄┄┄┄┄┄┄┄┄
  
  编号:
  
  你委退回的×××与×××一案的材料已收悉,相关材料复印件共×××份,×××页。
  
  收件人(签字):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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