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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申请人为法人组织的,应开具收款收据。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资助和奖励。 1.提供材料不齐全的; 2.通过购买、转让、专利权著录事项变更等方式取得专利权的; 3.未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外专利的; 4.其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五、资金管理 (一)专利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实行专款专用。 (二)市财政局和有关部门对专利专项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三)申请资助和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已资助或奖励的资金全额退回。拒不退回的,取消其今后申请资助和奖励资格。 (五)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部门认定为有“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者,在其错误行为得到纠正前,暂停其申请资助和奖励资格。 六、其他资助管理 (一)申领专利实施与产业化项目资助、青少年申请专利申请费用、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备案费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费用、软件登记费用、动植物新品种申请费用、“正版正货”承诺创建活动及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助等资金,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企事业单位奖励资金、中国专利金奖和中国专利优秀奖奖励资金,以及专利实施和产业化专项资助资金、专利申请费用等资助资金和市级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等奖励资金按有关规定列支。 本办法自二○○九年八月一日起施行,原《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杭科知〔2007〕126号、杭财教〔2007〕572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附件:1.杭州市专利申请项目资助申请表 2.杭州市专利申请(PCT)项目资助申请表 3.杭州市专利数据库建设费用资助申请表 4.专利代理人培训考试费用资助申请表 5.季度专利申请费用资助清单 附件1 杭州市专利申请项目资助申请表 金额单位:元 申请人 (单位)名称 邮编 电话 申请人地址 专利申请号 申请日 授权日 资助类型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授权国家(地区) 资助金额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日期 申请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章): 个人: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审核意见 专利管理部门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审核意见 财政业务部门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杭州市专利申请(PCT)项目资助申请表 金额单位:元 申请人 (单位)名称 邮编 电话 申请人地址 专利申请号 申请日 资助类型 专利申请(PCT) 资助金额 指定国家 受理日 代理机构 代理日期 申请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章): 个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专利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月 日 附件3 杭州市专利数据库建设费用资助申请表 申请单位 通信地址 邮编 联 系 人 电话 数据库网址 数据库名称 建设 费用 清单 建设情况 及功能介绍 申请单位:(签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专利代理人培训考试费用资助申请表 申请人 (单位)名称 邮编 电话 申请人地址 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情况 姓名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培训费用支付人及金额 资助金额 申 请 人 (单 位) 签 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章): 个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专利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月 日 附件5 季度专利申请费用资助清单 区、县(市)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人 申请人法人代码或 身份证号 资助 金额 合计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