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粤高法[2009]293号
【颁布时间】 2009-08-14
【实施时间】 2009-08-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81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

[接上页]

  (五)以建设精品文化为关键,推进法院特色文化建设
  
  建设法院精品文化工程。积极创作和宣传反映广东法院改革进程、彰显法官精神风采、具有浓郁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艺作品。坚持举办法院廉政文化节、法官文化节、法院春节晚会、法官读书月等特色活动,创新发展法院文化建设的“品牌项目”和“拳头产品”,继续发挥广东法院优秀文艺作品在全国法院系统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加强文体协会建设。立足单位实际和干警文化需求,成立合唱团、球类、摄影、书法等机关文体协会,制定协会章程,明确活动制度和具体负责人,将文体协会建设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的发展轨道。以文体协会为依托,通过举办运动会、读书月、文艺汇演、业余兴趣小组等形式,定期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不断丰富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
  
  组建广东法官艺术团。借鉴公安、司法以及外省法院的做法,组建广东法官艺术团。广东法官艺术团将由合唱团、曲艺团和歌舞团三部分组成,面向全省法院招录团员。艺术团采用松散型组织形式,日常的训练和活动由团员所在单位或团员自行组织,大型汇报演出或重要演出活动将由艺术团统筹负责和协调。为促进广东法官艺术团的不断发展和壮大,省法院将建立全省法院优秀艺术人才库,为艺术团提供丰富的人才储备和有力的人才支持。
  
  (六)以建设文化示范单位为载体,争当全国法院文化建设排头兵
  
  培树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大力开展法院文化建设,争创全省乃至全国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文化示范单位建设要注重坚持正确的文化建设指导思想,坚持最广大干警的积极参与,坚持开展健康丰富的文化活动,坚持特色文化和精品文化建设。要注重整合文化建设资源,强化文化优势项目,突出民族地域特色,弘扬法治建设主旋律。
  
  积极打造全省法院文化建设标兵单位。为做好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的培树工作,今年,省法院着力挖掘并推出1至2个成绩突出、特色鲜明的全省法院文化建设标兵单位,并努力将其打造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同时,积极总结推广示范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全省文化建设均衡发展。
  
  三、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主要措施和要求
  
  坚持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建格局。各级法院要成立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法院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政工部门牵头,纪检监察、机关党建、调研宣传、行政管理等部门分工负责、监督落实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工会、妇委会、共青团、基层党组织、法官协会以及各文体协会的积极作用,形成职责清晰、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进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协调健康发展。
  
  加强宣传发动,增强干警参与积极性。采用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方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提高广大干警对法院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干警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文化建设要体现“以人为本”,从干警的实际需要出发,开展体现法官职业特点、干警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形成“人人自觉参与,人人乐于参与”的良好局面。
  
  坚持形式创新,增强文化感染效果。坚持将文化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党群工作有机融合,将教育干警和与关心干警紧密结合,增强文化建设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托“结对帮扶、共同发展”平台,切实加强兄弟法院间的文化交流和文化共建,取长补短,促进发展,全省各级法院均应从自身实际出发,成立若干文体协会,通过文体活动的有效开展,增进干警间的沟通和交流。
  
  加大经费支持,促进文化建设蓬勃开展。各单位要切实加大对文化建设经费的支持力度,拨出必要经费用于法院文化场所、设施建设和文体活动开展。珠三角地区等经济条件较好的法院,要加大经费倾斜力度,提升文化建设的品位和档次,争当全国法院文化建设排头兵;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要克服困难,保障文化建设的必要经费,积极营造“文化建院”、“文化强院”的良好氛围。
  
  坚持循序渐进,建立文化建设长效机制。各级法院要坚持把法院文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系统工程来抓,根据法院现状,认真研究制定科学的短、中、长期文化建设规划,分阶段稳步推进。建立法院文化建设定期研究制度,结合法院总体工作规划,每年制定法院文化建设要点,拨出专项经费,明确工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省法院拟将文化建设情况列入全省中级法院综合考核内容,严格考核表彰,确保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和显著进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