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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通政办发[2009]166号
【颁布时间】 2009-09-28
【实施时间】 2009-09-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88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旅游局等部门关于开展2009年度市区“十佳旅行社”“十佳旅游饭店”“十佳导游员”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1.工作配合:积极参加旅游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促销和节庆活动,出现一次缺席或不配合的扣2分。
  
  2.投诉管理:查看质监所投诉记录,经确认,一次投诉扣2分。
  
  3.星级复核:凡未通过星级复核的,不得参加年度的评优和排名。
  
  4.消防管理:凡未取得消防合格证书的,不得参加年度的评优和排名。
  
  5.安全生产: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发生一次,两年内不得参加年度的评优和排名。
  
  八、暗访情况(40分)
  
  暗访调查:很好35-40分,好25-35分,一般10-25分,差不给分。
  
  附件3:
  
  “十佳导游员”评分细则
  
  一、笔试成绩分(60分)。组织参评人员进行导游理论考试,根据笔试成绩折算。
  
  二、地接接待人次(10分)。根据地接接待人次多少得分,每接待50人得1分,最高得10分。地接低于50人次不得分。
  
  三、带团人次(10分)。根据带团人次多少得分,每带团100人次得1分,最高得10分。带团低于100人次不得分。
  
  四、个人荣誉得分(10分)。2008年度参加市级以上行业比赛获奖情况,每次加2分,最多得10分(以证书和相关部门证明为准)。
  
  五、社会活动得分(10分)。2008年度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每次加2分,最多得10分(以证书和相关部门证明为准)。
  
  六、投诉情况。此项为一票否决项,年内有旅游投诉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七、现场评比
  
  组织“迎世博讲南通技能”比赛,评比内容为四方面:自我介绍1分钟,自选旅游景点讲解3~5分钟,才艺表演3~5分钟,导游知识问答3分钟(2题)。
  
  一到六项综合得分与现场评比得分按6比4的比例,计算候选人最后得分。
  
  附件4:
  
  2009年度“十佳旅行社”推荐表
  
  
  
  
  
  单位名称
  
  
  
  类别
  
  
  
  
  
  总经理姓名
  
  
  
  联系联系人
  
  
  
  电 话
  
  
  
  
  
  开业时间
  
  
  
  地址
  
  
  
  
  
  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奖励
  
  
  
  
  
  主
  
  要
  
  事
  
  迹
  
  1500字
  
  (公章)
  
  年月日
  
  
  
  区旅
  
  游局
  
  意见
  
  (公章)
  
  年月日
  
  
  
  考评委
  
  意见
  
  年月日
  
  2009年度“十佳”旅游饭店推荐表
  
  
  
  
  
  单位名称
  
  
  
  星级
  
  
  
  
  
  总经理姓名
  
  
  
  联系联系人
  
  
  
  电 话
  
  
  
  
  
  开业时间
  
  
  
  地址
  
  
  
  
  
  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奖励
  
  
  
  
  
  主
  
  要
  
  事
  
  迹
  
  1500字
  
  (公章)
  
  年月日
  
  
  
  区旅
  
  游局
  
  意见
  
  (公章)
  
  年月日
  
  
  
  考评委
  
  意见
  
  年月日
  
  2009年度“十佳导游员”推荐表
  
  联系电话:
  
  
  
  
  
  单位
  
  
  
  姓名
  
  
  
  相
  
  
  
  片
  
  
  
  性别
  
  
  
  出生年月
  
  
  
  
  
  导游IC
  
  卡号
  
  
  
  导游资格证号
  
  
  
  
  
  个
  
  人
  
  业
  
  绩
  
  材
  
  料
  
  
  
  
  
  
  
  (800字以内,可另附材料)
  
  
  
  单
  
  位
  
  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考评委
  
  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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