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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法民三[2008]1号
【颁布时间】 2008-01-15
【实施时间】 2008-0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8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关于印发孔祥俊副庭长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接上页]

  为了贯彻曹建明副院长对文书上网工作提出的“将该网管理好、维护好、利用好”的重要批示,进一步拓展裁判文书的宣传效应,裁判文书网在开网一周年之际推出了视频要闻栏目,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信息通过视频文件进行宣传和报道,并设有文字说明。而且,在裁判文书网的动态信息栏目公布重大审判信息,及时反映当前知识产权审判的重要信息,宣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政策。截至目前,登载的有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判动态消息已有683条。其中既有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大活动信息,又有其他知识产权审判前沿问题的信息。
  
  (四)已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和重视,初步显示了裁判文书网的效用
  
  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工作已列入国务院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作为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对外宣传的重要部分,商务部、保知办等有关方面对此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多次在不同场合对此项工作给予肯定。裁判文书网已经逐步在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产生积极影响,受到较为广泛的关注。裁判文书网的浏览量与日俱增,总点击量已达2300多万次,日平均点击量为8万左右,已经占中国法院网总流量的3%。在裁判文书网的网站留言中,既有中文(含繁体中文)也有英文。不仅有研究知识产权法的专家学者、上网工作者和高等法律院校学生,还有其他社会公众及外国友人。可以说,裁判文书网已成为国内外了解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的重要渠道。
  
  万事开头难。全国法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的集中上网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开拓性事业,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取得这样的工作成绩,的确难能可贵和来之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无疑是各级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各级法院积极配合和各有关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和蒋志培庭长,对近两年来为裁判文书网顺利运行付出辛勤劳动的各有关方面和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然,这些工作成绩还都是初步的,将来还任重道远。当前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高级法院还没给予足够的重视,对这项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没有将这项工作摆上应有的重要位置。一些法院工作还不积极主动,上传文书不及时,有消极应付的现象,文书上传工作比较被动,没有打开工作局面。二是上传文书的情况不平衡。部分法院上网工作做得很好,但还有部分法院做得不尽人意。各高级法院无论在上传文书的数量还是与结案量的比例上,均存在较大的差异。三是上传文书与结案数量的比例偏低。有的法院虽然上传总数较多,但与其结案数量相比,百分比较低。有的高级法院没有形成有效的裁判文书收集机制,对下级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不能做到及时收集,主要上传了自己的裁判文书,其辖区内的有关法院的裁判文书基本没有上传到裁判文书网中。四是工作机制不健全,管理工作不到位。个别法院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为上传文书的人员配备外网接口,上传人员无固定上传工作场所,造成裁判文书不能及时上载。有的上传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够,在对各省的上传文书进行抽查监督中,发现部分法院将裁判文书上传后没有启动到前台,大量文书仍旧滞留在裁判文书网的后台。还存在个别高级法院由于种种原因遗失进入后台的路径及用户密码。上传人员换岗后,对文书上网工作所留下的材料不做任何交代,新手不知如何上传等。有的上传文书还存在一些技术性差错,甚至出现一些低级的错误。以上问题,必须引起高度关注,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把裁判文书上网摆上重要的工作位置
  
  在知识产权审判中,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不是一项可有可无的附带性工作,也不是特定时期的权宜之计,而是一项长期的和重要的日常工作。我们务必要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有正确、清醒和充分的认识,务必明确指导思想,把这项工作搞好。
  
  (一)搞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是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的迫切需要
  
  服务大局是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肩负的重大历史责任。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始终都是自觉地置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之下,置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中心工作之中。这是保持正确的审判方向和良好的审判效果的重要保障。随着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实施,知识产权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知识产权保护在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深和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化,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参与国际竞争和博弈的重要领域和基本手段,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已成为我国对外交往中的持续性战略话题。裁判文书网的开通运行,是最高人民法院适应建立创新型国家战略推进的需要,适应对外关系发展的需要而采取的重要举措,是知识产权审判服从和服务于国内国外两个工作大局的重要体现和重要产物。通过裁判文书网集中展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良好形象和丰硕成果,有利于强化国内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利于消除国内外对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的偏见和误解,有利于为发展对外关系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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