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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完善落实制度阶段(2009年9月至2010年2月)。 根据第一阶段梳理出来的问题和对策意见,开展制度、机制的创新与改进;做好《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条例》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完善屠宰检验检疫、肉品索证索票和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等。本阶段工作总结于2010年1月31日前报商务厅。 (三)集中监督查处阶段(2010年2月至10月)。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工作方案,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内的定点屠宰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现场督办,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本阶段工作总结于2010年9月30日前报商务厅。 (四)评诂总结阶段(2010年11月)。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整顿工作情况自查自评工作,对整顿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商务厅将对全区畜禽屠宰行业整顿工作进行抽查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