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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 2007-11-16
【实施时间】 2007-11-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9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第九届全国部分省市知识产权审判研讨会上的讲话--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加强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与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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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和制度创新,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服从并服务于国家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必须坚持法学研究的一般方法,遵循法学基础理论特别是知识产权法学基本理论,注意与其他相关法学理论的融会贯通,不断深化对知识产权审判规律的把握;必须坚持对法律规范的深刻理解,真正领会法律规范背后蕴含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精神,创造性地适用法律规则解决实际问题,坚持在法律框架内改革和完善有关制度,同时为法律规范的创设、修改提供理论素材和摸索实践经验;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将实际案例作为理论研究的基本对象,将实践的可行性作为制度创新的重要考量,做到审判理论来源于审判实践并能够服务于审判实践,充分体现知识产权理论的实践特色;必须坚持比较研究和借鉴外国有益经验,把国外的知识产权司法理论、诉讼制度和审判经验作为我们处理相同新难问题的重要参考,批判吸收其有益的制度、经验和规则。
  
  长期以来,各级法院和全体知识产权法官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产生了一大批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为我们不断探索知识产权审判规律、提高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水平发挥了巨大作用。全国部分省市知识产权审判研讨会作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和交流的重要平台,为提高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18年弹指一挥间,从第一届研讨会至今,我们已经成功举办了八届研讨会。每一届研讨会的丰硕成果,都成为以后知识产权审判长足发展的重要动力和智力资源。对于本届研讨会,也希望大家继承和发扬历届研讨会秉持的优良传统,紧紧围绕当前知识产权审判中的疑难问题,特别是知识产权审判机制的完善、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专利侵权判定以及专利法、商标法的修改等重点问题,认真开展交流研讨,积极建言献策,为促进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近5年来,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发展迅速,成绩有目共睹。一是审判工作成果显著。全省法院经受住了审判任务重的压力和考验,以占全国1/10的知识产权法官人数,公正高效地审结了约占全国1/5的知识产权案件。每年的案件受理量均居全国前列,近3年还连续居全国首位。二是机制创新成果显著。全省专利案件管辖和基层法院管辖知识产权案件工作有序拓展,审判格局不断优化。与相关行政部门和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互动沟通关系,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法律咨询顾问制度,积极促成了与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建立长期人员交流工作制度。这些探索具有重要意义。三是理论研究成果显著。充分利用独特的案件资源优势和审判经验优势,转化、形成不少客观、理性的工作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成果,为全国同行提供了不少宝贵的经验。广东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获得的长足发展,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和理论研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例,值得各地法院学习和借鉴。
  
  本次研讨会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筹办。他们历时数月,认真筹备,精心组织,为会议提供了良好的研讨环境和周到的服务。此次研讨会征集的论文超过以往各届,会议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多彩又颇具特色。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研讨会必将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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