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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荆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荆政发[2009]32号
【颁布时间】 2009-09-04
【实施时间】 2009-09-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99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加强我市爱国卫生工作,保护公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现就贯彻落实《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已由省人大常委会于2003年11月29日正式颁布,自2004年2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爱国卫生工作已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爱国卫生工作是我国在长期实践中总结出的符合国情、民情和疾病预防规律,以维护和促进人民身体健康为目的,以强化全民健康意识,养成文明卫生习惯,改善卫生条件,减少健康危害因素为主要任务的社会性、群众性卫生活动。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不仅是法规赋予各级政府的职责,也是有效预防疾病,满足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活质量及环境卫生的现实需要。2003年突如其来的“非典”袭击表明,卫生防病离不开各级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从我市近几年的爱国卫生工作情况看,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卫生基础设施薄弱,农村环境卫生状况较差,农村改水改厕任务艰巨,人们卫生意识和法制观念淡漠等问题。为此,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推动我市爱国卫生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二、认真履行《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赋予的权力和义务
  
  县、乡两级政府要按照“政府组织、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组织动员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参与爱国卫生活动。将创建卫生城镇、健康教育、除“四害”(鼠、蚊、蝇、蟑螂)、农村改水改厕纳入本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投入,保证爱国卫生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协调发展。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镇、卫生乡镇、卫生村和卫生先进单位(社区)活动,实行爱国卫生月(每年4月)、爱国卫生义务劳动日和环境卫生责任制度。加强城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整体卫生水平。未获得卫生城镇或者卫生先进单位称号的,不得评为文明城镇或文明单位。把健康教育列入公民素质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医院健康教育和农民健康教育,所有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普及卫生知识,教育和引导公民破除迷信,摒弃陋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质。注重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质量,改善农村居民饮用水卫生条件,农村居民新建住宅修建符合卫生要求的户厕。
  
  各地要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按照“政府组织、爱卫会协调、专业机构实施、群众参与、有关职能部门监督指导”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杀灭“四害”等有害生物、清除其孳生场所的活动,使其密度控制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之内。
  
  公民要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禁止下列行为:一是在城区的街道、广场、绿地、居民区和其他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弃动物尸体,乱扔烟头、纸屑、果皮(核)、口香糖和食品包装物等废弃物,在建筑物、公共设施上随意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随意张挂、张贴;二是在城区内饲养鸡、鸭、鸽(以食用为目的)、兔、羊、猪等家禽家畜,携带、遛放的宠物随地便溺不予清理;三是携带犬(猫)等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
  
  各级爱卫会要组织区域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环境卫生治理。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运输过程中应当妥善收集、处理渣土、垃圾、粪便和污水,清除建筑工地内“四害”等有害生物的孳生场所,建筑工地的宿舍、厨房、厕所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三、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职责
  
  爱国卫生工作是一项提高公民健康水平的社会性、群众性卫生活动,也是一项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要突出工作重点,以创建卫生城镇、健康教育、除“四害”、农村改水改厕为重点,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在爱卫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市卫生局:制定实施爱国卫生工作的方案、措施和标准,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和卫生乡镇、卫生单位评比表彰工作;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科普知识,动员社会全体成员参与爱国卫生工作,做好社区卫生保健规划的贯彻实施;开展除害灭病的技术指导,负责“四害”密度监测和科学研究,加强对病媒生物消杀药物的监督管理,保证用药的安全;处理重大中毒救灾防疫等突发事件,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和各种传染病的发生、蔓延,加强地方病防治;与水利、农业等部门配合做好全县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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