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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市城管执法局制定的《贯彻落实<西宁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贯彻落实《西宁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西宁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现餐厨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保证餐厨垃圾科学收集、运输、处置,现就贯彻落实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治理环境污染,有效改善了城市生活环境,促进了资源循环利用。2008年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建成了西宁市餐厨垃圾处理厂(青海洁神环境能源产业有限公司),对餐厨垃圾实行统一收集、运输和处置,有效解决了餐厨垃圾对市政设施和人民身体健康以及市容环境卫生造成的危害问题。企业运行一年多来,在广大餐饮业等单位的支持配合下,按照原《西宁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规定对餐厨垃圾进行规范处置,使我市的餐厨垃圾得到了有效治理。在该《办法》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私拉贩运餐厨垃圾现象仍未禁绝,餐厨垃圾源头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各相关职能部门间未形成管理合力等。为进一步规范对餐厨垃圾的管理,市人大制定了《西宁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并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09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是在总结近年来对餐厨垃圾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为加强对我市餐厨垃圾的管理,保证餐厨垃圾处理企业的正常运行,发挥政府各部门的职能作用,相互配合,多管齐下,确保对城市餐厨垃圾实行科学管理,科学处置所制定的一部重要法规,各城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性,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切实把《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促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 二、切实加强《条例》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贯彻落实《西宁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工作的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王平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赵冬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晓舸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成员: 朱京宁市发改委副主任 杨恒林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青萍市财政局副局长 史振铎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李启昶市农牧局副局长 乔广市水务局副局长 白悦琴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向东市卫生局副局长 宋奇志市环保局副局长 周长海市工商局副局长 马生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生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孔令栋东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浩祥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浩城东区政府副区长 商宇城中区政府副区长 刘浩年城西区政府副区长 李志坚城北区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史振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责任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全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等协调工作。 三、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职责 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工作。 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的日常监督管理,并作好《条例》的宣传工作。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处置单位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监督管理。 食品药品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协调、检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对涉及餐厨垃圾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以餐厨垃圾为原料加工而成的产品的质量标准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使用废弃食用油脂行为的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食用油市场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防止废弃食用油脂流入食用油市场。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牲畜饲养场和餐厨垃圾处置企业饲料产品的监督管理,禁止将餐厨垃圾直接饲养牲畜。 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屠宰加工单位产生的屠宰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的监督管理。 市公安交通部门负责对非法收运餐厨垃圾机动车辆的扣罚处理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市财政、市水务、市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对餐厨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治理的扶持政策和具体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