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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津政发[2009]42号
【颁布时间】 2009-10-03
【实施时间】 2009-10-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15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出版局等十部门拟定的天津市农家书屋村文化室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出版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委农工委、市人口计生委、市工商联拟定的《天津市农家书屋村文化室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日
  

  
天津市农家书屋村文化室工程建设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按照新闻出版总署、中央文明办等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市在农村实施农家书屋、村文化室工程建设。
  
  农家书屋、村文化室是为满足农民文化需求,在行政村建立的、农民自主管理的、面向农民提供实用书报刊和音像电子产品阅读视听条件的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农家书屋、村文化室工程是政府统一规划、组织实施的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民心工程。工程建设坚持政府扶持、社会捐助、统一规划、分头实施的方针,多渠道吸收资金,整合各种资源。我市现有3825个行政村,"十一五"期间计划在全市行政村中建立2500个村文化室和农家书屋,逐步实现农家书屋、村文化室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的目标。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农家书屋、村文化室工程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的部署,从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入手,积极倡导全民阅读,保障农民群众最基本的文化权益,加快建立覆盖我市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努力满足农村和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主要任务
  
  农家书屋、村文化室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向广大农民普及科技知识、传播先进文化、提供精神食粮,体现人文关怀,努力满足广大农村群众最基本的精神文化需求。通过在农村建立自管自用的书屋、农民自助读书组织和村文化室,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学习知识、获取信息,启迪智慧,活跃和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文化生活质量和农村文明程度,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积极作用。
  
  三、工作目标和进度安排
  
  我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目标是:在全市农村逐步建立起"供书、读书、管书、用书"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农村出版物发行服务新格局,达到书屋阅读条件完备、体制机制相对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加强、出版物发行网络延伸进村、农村出版物市场初步形成的基本目标。有效解决农村出版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问题,用健康有益的出版物占领农村出版物市场,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近期要结合我市农村的实际情况,统一规划,分阶段进行,分头实施。每个农家书屋原则上可供借阅的实用图书达到1500册以上,报刊不少于30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张)。
  
  我市村文化室工程建设的目标是:以市群众艺术馆和区县文化馆的业务干部为主建立辅导员队伍和制度,经常性地开展文化下乡活动,强化培训村文化室管理人员,大力辅导村文艺骨干。市群众艺术馆业务干部全年下乡天数不少于工作日总数的1/3,区县文化馆业务干部全年下乡天数不少于工作日总数的1/2,并纳入业务考核指标。每个村文化室配备适合本村特点的小型乐器或文化用品。
  
  自2008年起至2010年,全市建成达标农家书屋、村文化室2500个。其中,2008年已建成300个,2009年建成1000个,2010年建成1200个。2011年再建成1325个农家书屋、村文化室,完成全市3825个农家书屋、村文化室的建设任务。
  
  2009年至2010年,在我市农村建设100个具有艺术特色的"文化艺术之村",建设50个天津图书馆、天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的农村分馆。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的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的合作,将文化资源共享工程的优秀成果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广大乡村。
  
  四、总体思路
  
  (一)政府组织建设。农家书屋、村文化室工程建设由政府统一规划实施,与当地其他农村文化建设项目相结合,互为补充,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二)鼓励社会捐助。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家书屋、村文化室工程建设,鼓励各行各业、各界人士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捐助,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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