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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认真搞好宣传、表彰工作。积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对开展农家书屋、村文化室工程建设情况和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农家书屋、村文化室工程建设的舆论氛围,广泛宣传对农家书屋、村文化室工程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帮助的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对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表彰。 (五)严格执行财政部和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印发的《农家书屋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176号),坚持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确保农家书屋、村文化室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天津市新闻出版局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 中共天津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