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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3 Ⅲ级预警 全市日平均气温持续在零度以下,积雪深度已经超过10厘米,未来5天低温雨雪天气仍将继续;交通运输被迫中断,12小时不能恢复运力;造成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对全市电网安全运行构成较大威胁;造成市内供热、供水、供气中断;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品紧张,已影响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3.4 Ⅳ级预警 全市日平均气温持续在零度以下,积雪深度已经超过5厘米,未来5天低温雨雪天气仍将继续;交通运输受阻或被迫中断,对居民出行产生较大影响;造成电力设施受损,引发或可能引发停电事故;造成市内供热、供水、供气中断;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品价格出现波动,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4 监测预警与预防 4.1 监测预警 气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系统,加强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发布低温报告、降雪程度和路面结冰等预警信息。 4.2 预警发布 新闻媒体、电信运营企业等要按有关要求及时发布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各相关单位应及时转发气象部门发布的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 4.3 预警预防行动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0日为本市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关键期。 (1)市应急办要建立与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以及各地区的信息交流、分析研判及会商机制。在本市进入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关键期之前,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多途径掌握灾害发生趋势,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在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关键期结束后,召开分析总结会议。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市委、市政府并通报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结合本系统实际,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对本系统影响及危害的分析预测,认真做好预防工作。 (3)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基层组织、单位和社会公众要按照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工作,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 5 应急响应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遵循"属地为主、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原则,根据雨雪冰冻灾害的性质、级别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5.1 先期处置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事发地所在区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辖区内的道路积雪,广泛开展抗灾救灾行动。重点做好电力、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市政等设施维护和抢修,保障交通畅通安全和市场供应,确保社会稳定,并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抢险救灾进展情况。 5.2 分级响应 5.2.1 Ⅰ级响应(当Ⅰ、Ⅱ级预警灾害发生时)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市指挥部经分析研判,向市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由市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1)市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动员部署防范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气象部门汇报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和预报意见,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分析雨雪冰冻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市指挥部形成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决策建议,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必要时向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持。 (2)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直接指挥全市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市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相关部门,赴灾情严重地区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根 据各自应对雨雪冰冻灾害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专线,24小时值班,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 5.2.2 Ⅱ级响应(当Ⅲ级预警灾害发生时)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由市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启动Ⅱ级响应。 (1)市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灾害预警及抗击雨雪冰冻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抢险救灾防御重点和对策,并上报市委、市政府。 (2)市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派出工作组赶赴重灾区协助当地政府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各部门筹集、调运抗击雨雪冰冻救灾资金和物资,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 (3)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加强值班,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密切监视灾情发展变化,随时做好增援准备。 5.2.3 Ⅲ级响应(当Ⅳ级预警灾害发生时)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市指挥部办公室向市指挥部报告,由副总指挥宣布启动Ⅲ级响应。 (1)市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要向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