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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淮安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经贸委、淮安质监局、淮安工商局、市卫生局、淮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淮安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淮安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淮安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经贸委淮安质监局、 淮安工商局、市卫生局、淮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9年9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饮食消费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1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我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为契机,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持续、深入的开展。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食品产业、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构建、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逐步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切实为全市人民群众的饮食消费安全保驾护航。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的整顿,使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全市人民群众的饮食消费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整顿任务 (一)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巩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整治与规范相结合、监管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逐步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一是抓好重点行业的监管。严把生鲜乳收购站的市场准入关,全面实行持证经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在畜禽饲养、水产品养殖中使用违禁药物等突出问题。二是抓好关键环节监管。通过严格准入制度、强化日常监管等,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三是抓好制度机制构建。保持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打击力度,逐步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食品添加剂问题发现机制和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一是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和农资专项整治。以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等农资产品为重点,突出抓好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治理整顿。坚决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已公告停止生产使用的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以及“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添加剂的行为。大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创新服务模式,培植典型,不断提升放心农资的市场占有率。二是扎实开展例行监测工作。健全农产品、畜禽水产品例行监测制度,对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药物残留等开展定量定点的例行监测工作;不断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入工作的组织管理与运行机制,确保其100%纳入监管范围。三是深入推进养殖业专项整治。加大对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的监测与监督执法,依法查处在生鲜乳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扩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和频次;加大兽药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建立兽药GMP动态巡查制度;加强水产品产地监管,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积极开展水产品药残监督抽查,加强产地准出管理。四是逐步规范对“三品”的监管。加大证后监管力度,指导各地完善产地动态监管、产品质量监测、包装标识管理、全程可追溯管理、应急预案等监管制度;积极推行全程监管理念,全面监控“三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积极打造从田间到市场的安全链条,促使获证单位做到“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深入开展“三品”质量监测,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据相关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处理;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