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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文字号】 高检发[2005]24号
【颁布时间】 2005-12-19
【实施时间】 2005-12-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3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二)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组织和个人的犯罪行为,都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坚持惩治腐败与保护公民合法权利并重,严格依法使用办案手段和措施,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制定搜查、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的具体操作规程,逐步推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并制定统一的录音、录像操作规程。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讲求办案的方式方法,既要态度坚决,又要慎重稳妥,促进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建立健全办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形成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整体合力。自觉接受纪委的组织协调,加强与审判、公安、监察、审计、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完善和落实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情况通报等制度。探索职务犯罪案件中外逃犯罪嫌疑人的引渡、遣返以及追缴赃款赃物的有效途径与方式,与国(境)外有关机构建立犯罪信息情报交流机制、办案协作机制。
  
  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
  
  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反腐败的职能部门,在预防职务犯罪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实施纲要》的精神,立足检察职能,在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动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工作的开展。
  
  (一)准确定位、明确目标。预防职务犯罪是全党和全社会的一项长期的共同任务,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检察机关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自觉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党和国家的整体预防工作之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优势,积极为党委、人大、政府及社会各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建言献策,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立足检察职能开展预防工作。要紧密结合法律监督职能,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贯穿于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整个诉讼过程。要深入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单位、社会关注热点和群众反映强烈、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行业和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剖析,深入查找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帮助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防止和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要重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方式,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廉政守法教育,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促进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建立健全预防工作机制。要注意总结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经验,不断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推动预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预防部门与侦查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协调配合制度和案件线索处置制度,形成预防与侦查紧密配合、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分析管理系统和技术预防系统,增强预防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推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建设,扩大办案效果,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五、推进检察改革,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实施纲要》指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保障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完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健全检务公开制度。各级检察机关要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把《实施纲要》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一)完善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落实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上下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采取措施加大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逐步改革铁路、林业等部门、企业管理检察院的体制,规范人民检察院派出机构的设置,改革检察机关司法鉴定机构。继续深化审查逮捕方式的改革,进一步规范介入侦查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健全审查逮捕中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制度,对审查逮捕工作文书实行繁简分流,完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衔接机制。深化公诉方式改革,继续深化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探索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引导取证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对外监督、对内制约的职能作用,完善办案质量考评机制,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确保严格、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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