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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坚持从严治检,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要始终把查办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继续加大办案力度,对违纪违法者,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袒护。要以查办领导干部违反“六个严禁”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影响公正执法的案件,参与涉黑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执法犯法的恶性案件,违法违规办案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案件。 加强对纪检监察部门办案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增强整体合力,保证办案工作顺利进行。各级检察院党组特别是检察长要加强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查处案件。上级检察院要加强对下级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对下级检察院办理确有困难的案件,上级检察院要派员参办,必要时也可直接办理或交由异地办理。 认真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严格执行案件线索备案制度,切实防止和纠正瞒案不报、压案不查问题。要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要树立惩治与保护并重的意识,既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案件,又坚决保护干警的合法权益。对违纪检察人员,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在给予批评教育的同时,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进行处理。对受到诬告陷害的检察人员,要及时澄清是非,坚决予以保护。要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研究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 把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有机结合起来,在不断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力度的同时,认真落实从优待检的各项规定,改革和完善检察机关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基层人民检察院经费困难问题,完善检察官晋升、奖惩、工资、福利、退休、抚恤、医疗等保障制度,帮助干警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干警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七、切实把《实施纲要》提出的任务落到实处 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深入学习《实施纲要》。要把学习《实施纲要》与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结合起来,与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际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意义,深入理解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基本要求,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要求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上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纳入检察工作的整体部署,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部门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对《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统筹安排、分步实施。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涉及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各级检察机关既要立足当前,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又要着眼长远,科学筹划安排,分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实施。对属于当前工作中能够解决的问题,要迅速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力争早见成效。对属于需要通过改革才能实现的目标,要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研究,积极探索,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 (四)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既要注意总结推广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工作的开展,又要认真查一查工作任务落实不力的主要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各地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检察院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