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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建筑物类型 类别 单位 配建停车场(库)泊位数 机动车 装卸 商业类 建筑物 市、区级商业中心 泊位/100m2建筑面积 0.5-1.0 0.02 其它地区商业中心 泊位/100m2建筑面积 0.7-1.2 0.02 普通零售 泊位/100m2建筑面积 0.5-1.0 0.02 独立超市 泊位/100m2建筑面积 4.0 0.03 蔬菜农贸市场 泊位/100m2建筑面积 0.5-1.0 0.03 批发市场 泊位/100m2建筑面积 1.0-2.0 0.03 注:装卸是指货车的装卸泊位,按大型车单车停放面积考虑,不进行当量换算。 附表-1(c)办公类建筑物停车场配建标准 建筑物类型 类别 单位 配建停车场(库)泊位数 办公类 建筑物 行政办公 泊位/100m2建筑面积 0.8-1.0 中心区商务办公/其它地区普通办公 泊位/100m2建筑面积 0.5-1.0 其它地区高级商务办公 泊位/100m2建筑面积 1.0 附表-1(d)文体教育类建筑物停车场配建标准 建筑物类型 类别 单位 配建停车场(库)泊位数 文体教育 类建筑物 博物馆、图书馆 泊位/100m2建筑面积 0.5 展览馆 泊位/100m2建筑面积 0.6 一类影剧院 泊位/100座位 5.0 二类影剧院 泊位/100座位 3.0 一类体育场馆 泊位/100座位 5.0 二类体育场馆 泊位/100座位 2.0 三类体育场馆 泊位/100座位 1.5 幼儿园 泊位/100师生 2.0-3.0 小学及普通中学 泊位/100师生 1.5-3.0 重点中学 泊位/100师生 2.0-3.0 成人教育 泊位/100师生 0.5-1.5 附表-1(e)厂房、仓库类建筑物停车场配建标准 建筑物类型 类别 单位 配建停车场(库)泊位数 机动车 装卸 厂房仓库 类建筑物 厂房 泊位/100m2建筑面积 0.6 仓库 泊位/100m2建筑面积 0.05 注:装卸是指货车的装卸泊位,按大型车单车停放面积考虑,不进行当量换算。 附表-1(f)餐饮、娱乐类建筑物停车场配建标准 建筑物类型 类别 标准 配建停车场(库)泊位数 餐饮娱乐 类建筑物 一类餐饮 泊位/100m2建筑面积 4.0 二类餐饮 泊位/100m2建筑面积 2.5 娱乐 泊位/100m2建筑面积 2.5 注:一类餐饮是指建筑面积在1000 m2以上(含1000 m2) 二类餐饮是指建筑面积在200-1000 m2之间(含200 m2) 附表-1(g)旅馆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库)标准 建筑物类型 类别 标准 配建停车场(库)泊位数 旅馆类建筑物 普通旅馆 泊位/100m2建筑面积 0.5 高级旅馆 泊位/100m2建筑面积 1.0 注:普通旅馆指三星级(含三星)以下宾馆和旅馆;高级旅馆指四星级以上宾馆 附表-1(h)医院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库)标准 建筑物类型 类别 标准 配建停车场(库)泊位数 医院类 建筑物 一类医院 泊位/100m2建筑面积 3.0 二类医院 泊位/100m2建筑面积 2.0 独立门诊部 泊位/100m2建筑面积 1.0 注:一、二类医院必须按总建筑面积设救护车车位,有住院急诊的必须设出入口广场。 独立门诊部与家属住宅在同一院落的,停车场指标分开计算,并叠加。 附表-1(i)交通枢纽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库)标准 建筑物类型 类别 标准 配建停车场(库) 泊位数 交通枢纽类建筑物 火车站、客运站 泊位/高峰日每百位旅客 0.3-0.5 机场 泊位/高峰日每百位旅客 0.4-0.5 码头 泊位/高峰日每百位旅客 0.2-0.3 第十一条 公共停车场(库)的服务半径,在城市内环区内应不大于200米,在城市二环以外地区应不大于300米。公共停车场(库)配建指标按附表-2(a-h)设置: 附表-2(a)住宅类建设项目公共停车场(库)建设指标 建设项目 类型 建设规模 (万平方米) 必建公共停车场(库)泊位数 住宅类 建设项目 建筑面积3-5(包括3万平方米) 30-50个 建筑面积5-10(包括5万平方米) 50-80个 建筑面积10-20(包括10万平方米) 80-125个 建筑面积20-40(包括20万平方米) 125-200个 建筑面积40以上(包括40万平方米) 200-350个 附表-2(b)办公商业类建设项目公共停车场(库)建设指标 建设项目 类型 建设规模 (万平方米) 必建公共停车场(库)泊位数 办公商业类 建设项目 建筑面积小于等于0.5万平方米 30-50个 建筑面积0.5-2(包括2万平方米) 50-100个 建筑面积2-5(包括5万平方米) 100-200个 建筑面积5-10(包括10万平方米) 200-300个 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 以综合交通评价结论为准 附表-2(c)交通类建设项目公共停车场(库)建设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