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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旅游局
【颁布时间】 2009-11-03
【实施时间】 2009-11-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43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生态休闲旅游区评定规范

一、总则
  
  (一)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北京市生态休闲旅游区在术语与定义、资源保护、环境保护、规划建设、产业要素配置、制度建设、安全管理、卫生管理、生态安全教育、社区共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市域内各类生态休闲旅游区。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9664-1996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 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T 10001.1-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 T 10001.2-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
  
  GB 16153-1996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T 18973-200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LB/T 007-2006绿色旅游饭店
  
  GB/T 14308-2003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DB11/307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T 334-2006 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通则
  
  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
  
  (三)术语和定义
  
  1、旅游资源tourism resource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
  
  2、生态旅游eco-tourism
  
  指以吸收自然和文化知识为取向,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确保生态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将生态环境保护、公众教育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的旅游活动。
  
  3、生态休闲旅游区eco-tourism Resort
  
  通过本规范认定,具有明确地域界限,面积不小于100平方公里,生态环境良好,生态系统多样性、生物多样性、景观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以开展生态休闲旅游活动为目的的特色旅游功能集聚区。
  
  二、资源与环境保护
  
  (一)资源保护
  
  1、划定生态敏感区域,测算并确定敏感区域的合理游客容量。
  
  2、建立游客容量控制体系,尤其对生态敏感区域采用动态控制技术,制订有效防止容量超载的预案。
  
  3、设立吸烟区,区内有防火措施,配备必要消防设施设备。
  
  4、在注重生物多样性的同时,保护本土动植物资源,防治生物入侵。
  
  5、保护野生动物,在动物繁殖期、季节性栖息地,设立隔离区、缓冲区。
  
  6、开展形式多样的游客公德教育、警示,防止刻画、折损、挖采、捕捉、驱赶等资源破坏行为。
  
  7、编制夜景照明规划,防止滥用景观、树林的造型轮廓灯和夜景照明,避免影响动植物的栖息生长。
  
  8、从经营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资源保护。
  
  (二)环境保护
  
  1、空气质量达到GB 3095的一级标准。
  
  2、噪声控制达到GB 3096规定的1类标准。
  
  3、水环境质量
  
  (1)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GB 3838-2002的规定。
  
  (2)广泛使用中水,使淡水消耗减至最低水平,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水资源的循环利用率,污水处理率大于90%,污水排放符合DB11/307的要求。
  
  4、绿化覆盖率达到60%以上。
  
  5、对废弃物采取减量排放,提高重复使用和回收利用水平。
  
  6、能源利用
  
  (1)实施节能计划,能有效获得最大的能源效率。
  
  (2)广泛使用太阳能、地热、风能等绿色能源,减少生物能源使用。
  
  (3)使用节能材料与节能设施,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所占比例在60%以上。
  
  7、环境监测
  
  (1)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定期进行生态环境检测,一年中有85%以上的分析样品数符合标准要求。
  
  (2)根据ISO 14001-2004标准要求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8、环境影响评价
  
  重大建设项目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三、基础与配套设施建设
  
  (一)交通建设
  
  1、游步道铺装采用木质、石材等环保材料,与生态环境相适宜。
  
  2、核心区域禁止机动车辆进入,建立步行系统、电瓶车系统等绿色交通系统,使用无污染、采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
  
  3、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生态型停车场或船舶码头,管理完善,布局合理,能够满足游客需求。
  
  4、外部交通方便快捷,可进入性与旅游区的承载力相适应。
  
  (二)咨询导引系统
  
  1、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功能充分体现。
  
  2、标识系统
  
  (1)满足游客需求,布局合理,采用生态材质,与环境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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