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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09]79号
【颁布时间】 2009-10-28
【实施时间】 2009-10-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45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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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监督检查财政资金的运行及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五)负责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统一组织和分级实施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监督主管部门和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建立财政应急保障体系,落实并管理公共安全应急保障资金。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财政局设2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对全局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管理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复、信访、保密、印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应急事项处理和综合性接待等工作。
  
  (二)综合处
  
  负责国土资源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非税支出日常管理;负责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用和土地整理费用支出管理;会同局内有关处室负责农业土地开发专项资金政策制定及支出管理;负责彩票资金管理。
  
  (三)财税法制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拟订市级财税立法规划和年度财税立法计划;组织起草有关财政税收方面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财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和汇编工作;研究提出地方税收减免建议;开展地方税源调查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审核和管理市级国家赔偿费用;负责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财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财政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和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
  
  (四)预算处(罚没管理工作办公室)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发展规划的建议;负责全市财政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工作;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编制汇总年度全市预算;负责市直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负责市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负责市对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负责落实和管理公共安全应急保障资金;负责建立市本级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并汇总全市财政供养人员信息;负责管理全市罚没工作。
  
  (五)国库处
  
  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执行财政预算,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负责财政资金调度;编制、审核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财政收支的会计核算;管理财政资金账户;管理专项指标;负责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的相关工作。
  
  (六)行政政法处
  
  负责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并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按规定由地方政府承担的驻长部队财政补助。
  
  (七)教科文处
  
  负责教育、科技、广电、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并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及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负责市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八)经济建设处
  
  负责交通、资源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有关部门在建设投资方面的政策制定和项目安排;负责政府投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负责管理相关专项资金和国债资金;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
  
  (九)农业及乡镇财政处(水利基金管理办公室)
  
  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牧业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研究相关财政支农政策,协调各项财政惠农政策的落实;负责财政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及绩效评价;负责农口事业单位资源性资产的监管;负责水利基金划转、征收和使用管理;管理和指导乡镇财政工作,指导农村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工作。
  
  (十)社会保障处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药监、残联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就业、医疗卫生、社会抚恤与救济、社会保险等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的研究与制定;拟订并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方面负责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与监督管理;会同有关方面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实施办法与细则;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与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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