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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十一)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奖惩、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财政文化建设。 (二十二)党委办公室 负责本系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管理等工作;指导本系统老干部管理工作,指导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和机关党委按党章和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48名,机关工勤人员数量6名(仍划入机关服务中心)。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处级领导职数46名(含纪委专职副书记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1名)。 五、其他事项 税政管理的职责分工。市财政局会同市地税局提出修改、完善税收法规的建议,提出地方税收减免及对全市预算影响比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建议,提出市内企业向国家申请特案、个案减免国内税收建议。市地税局负责对税收、行政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市财政局备案。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