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09]79号
【颁布时间】 2009-10-28
【实施时间】 2009-10-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45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十一)企业处
  
  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监督有关企业财务管理;负责政策性亏损企业财政补贴的管理;负责归口管理企业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指标下达及使用管理,负责市工业发展资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资金的使用管理;协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编制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会同其负责市直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监督管理。
  
  (十二)国有资产处
  
  负责全市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政府授权其他部门监管的资产除外);负责拟订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和调剂;负责所监管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清查、评估确认等工作;负责所监管资产的出让、出租、出借、担保等涉及出资人权益事项的审批和收益管理工作。
  
  (十三)债务金融处(市债务管理工作办公室)
  
  负责政府融资业务的有关工作;负责政府内外债务的管理;拟订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工作;承担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相关业务工作;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拟订外事活动及各类因公临时和长期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
  
  (十四)粮食贸易处
  
  负责粮食、贸易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粮食、贸易等方面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国家和省粮食、贸易等方面的补贴政策落实及补贴资金管理;负责粮食风险基金、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招商、会展等专项资金管理,拟订并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并进行绩效评价。
  
  (十五)会计处(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工作办公室)
  
  贯彻落实《会计法》,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管理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继续教育;组织开展会计人才培养;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负责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工作。
  
  (十六)监督检查局
  
  监督检查财政资金的运行及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市级财政收入专项检查,纠正财政收入混库行为;监督财政国库资金的收支及结余情况,确保国库资金的安全完整;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要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政法规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行为;牵头组织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工作。
  
  (十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拟订政府采购政策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确定政府采购方式;监督采购合同履行,审查支付采购资金;建立和管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和供应商库;拟订全市统一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总体原则和实施方案;监督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监督、考核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处理市级政府采购投诉事宜;依法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编制、配置标准、报废更新等管理制度;按有关规定负责专控商品的控购管理工作。
  
  (十八)城建处
  
  负责建设、规划、园林、市容环卫、房地、市政公用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筹集、分配、监督管理及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上级补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的监管工作;参与城建等部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规划、计划的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项目预算、竣工决算;负责全市住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参与住房制度改革的研究;参与城建等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绩效评价。
  
  (十九)非税收入管理处
  
  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工作;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制度和政策;负责编制市级非税收入计划,分析调度非税收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办理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分成和政策性减免事项;负责办理土地出让金返还;负责市级非税收入稽查和专项检查;负责全市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和检查;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十)内部审计处
  
  拟订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和实施办法;负责市财政局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局内各处(室、局),局属单位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监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负责协调落实国家审计署特派办、财政部专员办、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等有关综合审计(检查)事宜。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