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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房产管理部门:向地税提供房屋租赁证的发放明细;分区县的房产证发放明细内容(包括所有者名称、地址、房屋性质等)。 地税部门:一是根据各部门提供的涉税信息与税收管理情况进行比对,对未纳入管理的,限期依法办理登记,纳入正常管理;二是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制定完善出租房屋委托代征管理办法,明确出租房屋各项税收政策,加强对出租房屋管理机构和管理员的培训指导,强化出租房屋纳税情况监管。 (三)周密部署,加强调度 在明确各部门责任的基础上,由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等管理机构与主管地税所逐一签定出租房屋管理任务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任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是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的直接领导者、组织者和落实者,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分片包干的办法,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下达的任务目标。各级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定期组织会议,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加强调度指导。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定期听取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汇报,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督促各村居不断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工作。 (四)建章立制,严格考核 把出租房屋管理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考核。县(区)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要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规范日常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全市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淄博市洗车业税收征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淄博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淄政办发[2009]84号)及市地方税收社会综合治税《淄博市社会综合治税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淄综税办字[2009]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洗车行业的税收征收管理现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洗车行业的税收征管专项治理,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积极性,实现相关涉税保证信息的正常传递和共享,切实将我市洗车行业纳入正常税收管理,坚决杜绝漏征漏管和税款流失。 二、工作内容 洗车行业专项治理主要内容包括:1、工商、地税、物价、水资源管理、公安等部门加强协调和沟通,全面掌握全市所有洗车业户的相关信息并进行统计和分析;2、根据掌握的信息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联合检查和清理,建立洗车行业的正常税收征管秩序,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三、工作步骤 (一)信息采集(10月20日-10月31日)。市工商部门向市地税部门提供全市洗车行业办理工商登记的所有涉税信息;市及各区县水资源管理部门分别向同级地税部门提供洗车业户自用井情况信息;地税部门做好信息的统计、分析、传递和比对工作。 (二)集中清理(11月 1日-12月20日)。全市工商、地税、物价、水资源管理、公安等部门联合对该行业进行一次全面集中清理检查。各区县检查清理本区域内相关业户,市级负责督导和复查。其中,工商、地税部门负责对工商、税务登记办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集中清理检查中发现的漏征漏管户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将其全面纳入管理,对其核定税种,发售发票。物价部门对其收费许可情况进行检查,没有收费许可的一律进行处理。水资源管理部门对洗车业户自用井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缔,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要做好登记及水费的收缴工作。公安部门要对该项工作提供支持和配合,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拒不接受管理的业户,坚决采取强制措施。 (三)总结验收(12月21-12月31日)。区县综合治税专项小组要对本辖区内的该项工作开展情况随时进行督导和检查,年终市级综合治税专项治理小组对各区县重点行业的工作进展进行检查验收。考核工商、税务登记率,税务洗车发票的领用和使用情况,纳税人涉及的各类税种的征收和税款缴纳情况,水资源管理和水费的征缴情况以及公安部门的支持配合情况。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洗车行业成为一种新兴的服务行业,但是对于该行业的管理,却是近年来税务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一个薄弱环节。市政府将洗车行业的税收管理作为此次综合治税的重要工作之一,各部门一定要以此为契机,紧密配合,互通信息,齐心协力开展好该行业的清理整顿活动,切实将该行业纳入日常管理,增加财政收入。另外,各部门间应建立长期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以便随时掌握各部门的相关信息和全市洗车行业的发展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