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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考核评价 为保证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各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工商部门:作为洗车业专项治理的总牵头部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对洗车行业进行集中清理,督促业户办理工商登记。要将洗车业户登记资料及时传递到税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水资源管理部门:应及时与工商、税务部门联系,取得营业户的基础信息资料,逐户查看用水取水情况,并抓紧制定洗车业的管理措施,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水费征缴。 物价部门:对其收费许可情况进行检查,没有收费许可的一律进行处理。 地税部门:地税部门要加大对洗车业的税务登记和发票管理力度,将洗车业纳入正常税收管理。 公安部门负责对该项工作提供支持和配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拒不接受管理的业户,坚决采取强制措施。 为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要按照《淄博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淄政办发[2003]94号)规定,对各部门的信息传递、配合检查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市政府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管理秩序。 淄博市殡葬行业税收征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淄博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淄政办发[2009]84号)及市地方税收社会综合治税《淄博市社会综合治税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淄综税办字[2009]1号)要求,结合我市殡葬行业的税收征收管理现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加强配合与协作,全面清理整顿全市从事殡葬行业的单位和个人,促进我市殡葬行业税收管理正常化、规范化。 二、工作内容 殡葬业专项治理主要内容包括:1、民政、财政、国土、物价、国税、工商、地税等部门加强协调和沟通,全面掌握全市所有从事殡葬行业业户的相关信息并进行统计和分析;2、根据掌握的信息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联合检查和清理,建立殡葬行业的正常税收征管秩序,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三、工作步骤 1、前期准备及信息采集阶段(10月15日至10月31日) 民政、国土、物价、工商等部门按照综合治税工作职责,向国税、地税部门提供殡葬业相关涉税信息,国税、地税部门做好信息利用工作。同时反馈已纳入税收管理,但未纳入相关部门管理的殡葬业户信息。 2、信息处理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 各相关部门对取得的信息进行集中分析整理,对其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分析,确定下一步重点治理的目标和方向。 3、专项治理阶段(11月1日至12月20日) 各相关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小组,按照确定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项治理检查,对不符合殡葬业从业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手续不齐全的,限期补办手续。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限期进行办理。通过集中治理,切实将殡葬业纳入各职能部门管理。 4、总结验收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市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殡葬业专项治理的开展情况、治理质量和效果进行检查,考核各有关部门的信息传递、专项治理、部门配合、工作成效等情况。对工作开展效果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组织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上报市政府,纳入对各区县政府的年度考核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殡葬业不仅是税收管理的一个难点,也是民政、国土等部门管理的难点和重点,管理不到位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只有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将殡葬业管理到位。各部门对此要有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共同做好殡葬业管理。 (二)明确职责、加强领导 市政府成立了由财政、民政、工商、税务等部门组成的殡葬业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淄政办字[2009]89号),负责指导全市殡葬业税收综合治理工作。各级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部门要明确职责,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综合治税的要求,配合地税部门做好殡葬业税收管理工作。 民政部门:作为殡葬业专项治理的总牵头部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并将从事殡葬业的单位和个人的名单、变更、改造、性质、收费等有关涉税信息传递给地税部门(包括经营性与公益性公墓),地税部门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合法的公墓进行税收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