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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公安部
【发文字号】 公安部令第111号
【颁布时间】 2009-12-07
【实施时间】 2010-04-01
【法规编号】 4556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1页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09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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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操作要求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行驶至起伏路面前20米内制动减速,使用低速挡或者半联动平稳安全地通过起伏路段。
  
  附件6:
  
  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
  
  一、综合评判标准
  
  (一)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不合格
  
  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
  
  2、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
  
  3、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
  
  4、车速超过限速规定;
  
  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厘米;
  
  6、车辆行驶方向控制差;
  
  7、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
  
  8、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
  
  9、换挡时低头看挡或者连续两次换挡不进;
  
  10、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
  
  11、行驶中空挡滑行;
  
  12、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
  
  13、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
  
  14、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15、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
  
  16、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
  
  17、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考试员认为影响安全驾驶的;
  
  18、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把;
  
  19、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
  
  20、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后制动器;
  
  21、不能熟练掌握牵引车与半挂车安全连接方法。
  
  (二)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
  
  1、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转向灯;
  
  2、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
  
  3、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厘米;
  
  4、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
  
  5、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
  
  6、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
  
  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
  
  (三)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1、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
  
  2、驾驶姿势不正确;
  
  3、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
  
  4、选择挡位不当,造成车辆低挡高转速行驶或者车辆抖动;
  
  5、起步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
  
  6、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
  
  7、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
  
  8、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
  
  9、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
  
  10、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或者行驶速度;
  
  11、制动不平顺;
  
  12、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
  
  二、科目二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
  
  (一)桩考
  
  1、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不合格;
  
  2、碰擦桩杆,不合格;
  
  3、车身出线,不合格;
  
  4、移库不入,不合格。
  
  (二)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1、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超出50厘米,不合格;
  
  2、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不超出50厘米,扣20分;
  
  3、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30厘米以上,扣20分。
  
  (三)侧方停车
  
  1、车辆在入库停止后,车身出线,不合格;
  
  2、碰擦桩杆,不合格;
  
  3、行驶中轮胎触轧车道边线,扣10分。
  
  (四)通过单边桥
  
  1、其中有一车轮未上桥,每次扣20分;
  
  2、已骑上桥面,在行驶中出现一个车轮掉下桥面,每次扣10分。
  
  (五)曲线行驶
  
  1、车轮驶出边缘线,不合格;
  
  2、车轮轧路边缘线,每次扣20分。
  
  (六)直角转弯
  
  1、车轮触轧突出点或者驶出边缘线,不合格;
  
  2、车轮轧道路边缘线,每次扣20分;
  
  3、借助倒车完成,每次扣10分。
  
  (七)限速通过限宽门
  
  1、时速低于20公里/小时通过,不合格;
  
  2、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不合格;
  
  3、每碰擦一次限宽门悬杆,扣20分。
  
  (八)通过连续障碍
  
  1、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不合格;
  
  2、车轮驶出边缘线,不合格;
  
  3、车轮轧路边缘线,每次扣20分;
  
  4、轧一个圆饼,扣20分;
  
  5、碰、擦一个圆饼,扣10分。
  
  (九)百米加减挡
  
  1、在百米内未完成规定加、减挡的,不合格;
  
  2、越级换挡,扣10分。
  
  (十)起伏路驾驶
  
  1、通过起伏路面时,车速控制不当,车辆严重跳跃,不合格;
  
  2、通过起伏路面前不减速,扣10分;
  
  3、通过起伏路面前过早减速,扣5分。
  
  三、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
  
  (一)上车准备
  
  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
  
  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二)起步
  
  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2、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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