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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文化部/国家文物局
【颁布时间】 2009-11-24
【实施时间】 2009-1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60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页 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关于颁布《全国文化文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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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损益
  
  (1)营业总收入: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企业填写营业总收入指标时,一般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各自的“主营业务收入”的本年累计数与“其他业务收入”的本期累计数之和填写。
  
  (2)营业总成本:反映填表企业在报告期内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转让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耗费。包括: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项目计算填列。
  
  ①养老、医疗、失业等各种社会保险费:反映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根据企业决算的“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填列。
  
  ②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反映报告期内填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企业支付的职工住房补贴。根据会计“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相关成本、费用项目归纳计算填报。
  
  ③差旅费:根据会计“管理费用”科目中的对应项目填报。
  
  ④工会经费:反映填表企业按规定计提的拨交工会使用的费用,根据会计“管理费用”科目中的对应项目填报。
  
  (3)营业利润:反映填表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利润,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的本期累计数填报。
  
  (4)营业外收入:反映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营业外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项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政府补助(补贴收入):反映填表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5)营业外支出:反映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营业外支出。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营业外支出”项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6)利润总额: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减去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填表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包括营业利润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的对应指标期末累计数填列。
  
  (7)工资、福利费、税金:
  
  本年发放工资总额:反映填报企业在报告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它反映企业报告期内累计应付的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根据企业会计核算中“应付工资”科目的本期贷方累计发生额填列。而不是“应付工资”科目的余额。
  
  本年支付的职工福利费:反映填报企业在报告期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支的各项福利支出。职工福利费根据企业会计成本和费用科目中的相关项目归纳计算填列。而不仅是会计“应付福利费”科目。
  
  本年应交税金总额:反映填表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应计算交纳的各项税金总额。根据企业决算的“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填列。
  
  3、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消耗的指标解释
  
  增加值:反映产业机构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反映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
  
  一个生产机构的增加值代表了这个机构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贡献份额。
  
  本制度对增加值的统计,仅限于本制度规定的调查对象。
  
  增加值收入法的计算公式:
  
  增加值 = 劳动者报酬 + 生产税净额 + 固定资产折旧 + 营业盈余。
  
  (1)劳动者报酬:反映劳动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报酬。包括获得的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津贴,包括货币形式的,实物形式的,包括劳动者所享受的公费医疗、单位支付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2)生产税净额:反映生产税减生产补贴后的余额,及税金支出减补贴收入的余额。生产税指政府对产业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征收的各种税、附加费等。生产补贴指政府对产业机构的单方面转移支出,包括政策性补贴等。
  
  (3)固定资产折旧:反映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按统一规定的折旧率虚拟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该指标反映固定资产在当期的转移价值。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机构以实际提取的折旧费为准。不计提折旧的机关、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机构按照统一规定的折旧率和固定资产原值计算虚拟折旧。
  
  (4)营业盈余:反映产业机构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
  
  ①事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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