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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文化部/国家文物局
【颁布时间】 2009-11-24
【实施时间】 2009-1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60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关于颁布《全国文化文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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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指通过计算机等设备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营业性娱乐文化服务场所。如:网吧、电脑休闲室。
  
  艺术品经营机构:指从事艺术品、销售活动、艺术品经纪代理、拍卖活动以及与艺术品销售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服务类经营活动的机构,主要包括画廊、画店、艺术品公司、艺术品拍卖企业、艺术品经纪代理机构和艺术品展览、艺术品、评估、鉴定机构。
  
  画廊、画店、美术品公司:指从事与艺术品销售有直接关系的各种展销经营服务机构。
  
  艺术品拍卖机构:指经营艺术品拍卖活动的机构。
  
  艺术品鉴定机构:指从事艺术品评估、鉴定等经营服务的机构。
  
  文化市场连锁经营机构:指由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文化市场连锁经营机构,不包括直营门店。
  
  文化市场其他经营机构:指不属于以上分类的文化市场其他经营服务机构。
  
  本制度对文化市场经营机构实行行业性统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文化市场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管理执法机构,依法对本辖区的文化市场经营机构进行统计调查,并完成全部数据的录入、审核和汇总。
  
  动漫企业:从事漫画创作、动画创作、网络动漫(含手机动漫)创作、动漫舞台剧制作、动漫软件开发和动漫衍生产品研发等动漫业务的企业。
  
  文物及文化保护:指对具有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并经有关部门鉴定,列入文物保护范围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管理活动;对我国语言、文字、民间文化艺术、民俗等非物质遗产的文化保护和管理活动。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具有代表性、纪念性的建筑物的保护(含革命遗址、纪念碑、名人故居);寺庙、清真寺、教堂及各种祠、堂、碑遗址的保护;古文化遗址、古墓地、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的保护;民族语言、文字遗产保护;民间艺术(民间传说、神话、歌谣、故事、音乐、舞蹈、戏曲、曲艺、皮影、绘画、剪纸等)遗产保护;民间、民俗传统活动(传统节日、庆典、民族艺术活动、民族体育活动等)遗产保护;民族制作(建筑风格、服饰、家具、木器、陶器、铜器等)遗产保护;其他未列明的文物与文化保护。
  
  博物馆:指为了研究、教育、欣赏的目的,收藏、保护、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向公众开放,非营利性、永久性社会服务机构,包括以博物馆(院)、纪念馆(舍)、美术(艺术)馆、科技馆、陈列馆等专有名称开展活动的单位。
  
  综合性博物馆:指综合收藏、展示自然、历史(含革命史和建设成就)、艺术等方面藏品的博物馆。如:黑龙江省博物馆、内蒙古博物馆、甘肃省博物馆、贵州省博物馆、南通博物苑、旅顺博物馆等。
  
  历史类博物馆:指主要收藏、展示关于国家(地区)、民族、社会发展、重大事件和人物的历史(古代史、近代史、战争史、革命纪念馆、历史名人纪念馆等)的文物资料的博物馆。如国家博物馆、陕西历史博物馆、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东北烈士纪念馆、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遵义会议会址纪念馆、黑龙江省民族博物馆等。
  
  艺术类博物馆:指主要收藏、展示艺术品、工艺品文物(美术、工艺品、绘画、书法、篆刻、民间艺术)的博物馆。如故宫博物院、上海博物馆、南阳汉画像馆、广东民间工艺馆、武强年画博物馆、徐悲鸿纪念馆、天津戏剧博物馆、景德镇陶瓷历史博物馆等。
  
  自然、科技类博物馆:指主要收藏、展示自然物种历史、发展以及反映科学技术成果方面标本、实物的博物馆。如天津自然博物馆、自贡恐龙博物馆、中国科学技术馆、中国地质博物馆、柳州白莲洞洞穴科学博物馆等。
  
  其他博物馆:指上述4类博物馆之外,内容独特的行业性、专门性博物馆。如中国丝绸博物馆、中国茶叶博物馆、以及农业、体育、邮电、中药、交通、水利、煤炭、林业、公安、儿童等专门博物馆。
  
  文物考古研究所:是各省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领导下的文物保护和科学研究机构承担有关文物的调查、保护、发掘、研究和宣传工作,对地、市、县的文物工作进行业务辅导的机构。
  
  古建所:从事古建筑及其它地上不可移动文物维修保护、勘察、设计的专业技术机构。
  
  文保中心:从事地上不可移动文物维修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技术研究、保护试验、监测的专业综合机构。
  
  文物商店: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文物购销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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