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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法发[2004]26号
【颁布时间】 2004-12-08
【实施时间】 2004-1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61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人民法院
  
  通知书
  
  (法院依当事人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字第××号
  
  ×××:
  
  ×××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向本院申请你(单位作为证人的,可填写“你单位”)出庭作证,并已经本院准许。你(单位作为证人的,可填写“你单位”)应于××××年××月××日××时××分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证人作证的地点)出席法庭审理(证人出席证据交换陈述证言的,可表述为“证据交换”),陈述证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二、证人应当客观陈述亲身感知的事实,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证人不得宣读事先准备的书面证言。
  
  三、证人应当诚实作证,并如实回答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作伪证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不得与当事人和其他证人交换意见。
  
  五、证人的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1、本通知书适用于法院依当事人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情形。
  
  2、本通知书送达证人。
  
  《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样式之二十八
  
  ×××人民法院
  
  通知书
  
  (法院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字第××号
  
  ×××:
  
  ×××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本院现通知你(单位作为证人的,可填写“你单位”)作为证人,就……(证人作证的事项)事项出庭陈述证言。你(单位作为证人的,可填写“你单位”)应于××××年××月××日××时××分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证人作证的地点)出席法庭审理(证人出席证据交换陈述证言的,可表述为“证据交换”),陈述证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二、证人应当客观陈述亲身感知的事实,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证人不得宣读事先准备的书面证言。
  
  三、证人应当诚实作证,并如实回答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作伪证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不得与当事人和其他证人交换意见。
  
  五、证人的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1、本通知书适用于法院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情形。
  
  2、本通书送达证人。
  
  《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样式之二十九
  
  ×××人民法院
  
  通知书
  
  (准许具有专门知识人员出庭协助质证)
  
    (××××)×××字第××号
  
  ×××:
  
  你方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当事人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的姓名)作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协助质证的事项)事项协助质证。经审查,×××(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的当事人的姓名)的申请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1、本通知书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八条的情形。
  
  2、为程序公正考虑,此通知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样式之三十
  
  ×××人民法院
  
  通知书
  
  (不予准许具有专门知识人员出庭协助质证)
  
    (××××)×××字第××号
  
  ×××:
  
  你方因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当事人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的姓名)作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协助质证的事项)事项协助质证。经审查,你方的申请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本院不予准许。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1、本通知书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2、本通知书送达申请人。通知书内容,审判人员可口头告知申请人,并记入笔录,由申请人或者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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