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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文字号】 煤安监监察[2009]29号
【颁布时间】 2009-09-22
【实施时间】 2009-09-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694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2009年上半年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情况的通报

[接上页]

  (六)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许可管理,严把准入关
  
  要严格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做好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要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严格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要通过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督促煤矿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的使用,有效提升煤矿企业整体办矿水平。对未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要抓紧督促其按规定申办,做到持证合法生产。要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综合管理数据库维护和管理,按规定定期上报和公告相关信息;2010年底前要在全国范围内建成国家煤矿安监局、省局、分局、煤矿企业(矿井)四级联网的数据库和许可证网上审批系统。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许可证数据库和行政审批管理运行数字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工作。
  
  (七)落实视频会议精神,做好国庆期间的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要认真贯彻落8月31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突出重点,制定针对性措施,深入细致、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活动,督促煤矿企业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杜绝煤矿重特大事故,为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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