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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公安、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动物卫生监管)厅(局、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公安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为全面总结我国狂犬病防治工作,卫生部、公安部、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编写了《中国狂犬病防治现状》。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中国狂犬病防治现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以引起全社会对狂犬病防治工作的关注和重视。各地卫生、公安、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利用《中国狂犬病防治现状》做好狂犬病防治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狂犬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中国狂犬病防治现状》将于近期印发各地(同时在卫生部网站上公布)。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结合本地工作需要,逐级分送至当地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卫生、公安、农业、食品药品监管、宣传、财政、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兽医部门等狂犬病防治的相关单位。 三、各地卫生、公安、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做好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狂犬病防治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狂犬病防治现状 卫生部 公安部 农业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中国狂犬病防治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 中国狂犬病防治现状 狂犬病俗称“疯狗病”,是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人兽共患中枢神经系统传染病,临床表现以恐水、畏光、吞咽困难、狂躁等为主要特征,是迄今为止人类唯一病死率高达100%的急性传染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狂犬病列为乙类传染病。 一、狂犬病疫情概况 (一)我国疫情概况。 近年来我国犬、猫的饲养量快速增加,被犬、猫伤害的人数也不断增加。根据我国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使用量,估计全国(不含港澳台,下同)每年被动物伤害的人数超过4000万人。 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狂犬病先后出现了3次流行高峰(图1)。第一次高峰出现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年报告死亡数最高达1900多人。第二次高峰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1981年全国狂犬病报告死亡7037人,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报告死亡数最高的年份。整个80年代,全国狂犬病报告死亡数都维持在4000人以上,年均报告死亡数5537人。第三次高峰出现在21世纪初期,狂犬病疫情重新出现连续快速增长的趋势,2007年全国报告死亡数高达3300人。 图1 1950-2008年中国狂犬病死亡数变化趋势(略) 从地区分布上看,我国狂犬病疫情主要分布在人口稠密的华南、西南、华东地区(图2)。近5年来狂犬病死亡累计人数居全国前5位的省(区)分别为广西、贵州、广东、湖南和四川,合计报告数占同期全国病例报告总数的60.85%。疫情波及范围不断扩大,1996年全国仅有21个省(区、市)98个县区报告狂犬病疫情。到2007年,全国已有23省(区、市)984个县区报告狂犬病疫情,占全国县区总数的34.30%(图3)。 图22007年中国狂犬病疫情县区分布(略) 图3近10年来我国狂犬病疫情波及县区数(略) 近年来,南方和东部地区的狂犬病疫情居高不下,既往发病率较低的中原和华北地区疫情急剧上升。2000年河南、河北省仅分别报告1例狂犬病病例,到2007年已分别报告196例和144例;已持续11年未发现病例的北京市近年来也开始出现本地感染病例。另外,部分地区发病率高达10/10万以上,出现了狂犬病的暴发流行。 从人群分布上看,可概括为“三多”:农村地区病例较多、男性病例较多、15岁以下儿童和50岁以上人群发病较多。 我国是受狂犬病危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近年的年报告狂犬病死亡人数均在2400人以上,仅次于印度,居全球第二位;一直位于我国各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数的前三位。狂犬病的流行不但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而且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影响和沉重的经济负担,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形象。国内外的经验都证明狂犬病可以预防控制。根据有关国家成功控制狂犬病的经验,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倡议,到2020年消除人间狂犬病。我国距此倡议目标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