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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特大案件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三十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九十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一百五十亩以上的; 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基本农田十亩以上,其他耕地二十亩以上严重毁坏的; 5、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十、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 (一)重大案件 1、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在六十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百分之六十的; 2、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特大案件 1、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在九十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百分之四十; 2、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十一、放纵走私案 (一)重大案件 造成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特大案件 造成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十二、商检徇私舞弊案 (一)重大案件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2、徇私舞弊,三次以上伪造检验结果的。 (二)特大案件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2、徇私舞弊,五次以上伪造检验结果的。 二十三、商检失职案 (一)重大案件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2、五次以上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让、错误出证的。 (二)特大案件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2、七次以上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的。 二十四、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 (一)重大案件 1、徇私舞弊,三次以上伪造检疫结果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特大案件 1、徇私舞弊,五次以上伪造检疫结果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十五、动植物检疫失职案 (一)重大案件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2、导致疫情发生,造成人员死亡二人以上的; 3、五次以上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让、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和国家声誉的。 (二)特大案件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2、导致疫情发生,造成人员死亡五人以上的; 3、七次以上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和国家声誉的。 二十六、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 (一)重大案件 1、放纵生产、销售假药或者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情节恶劣或者后果严重的; 2、放纵依法可能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 3、五次以上或者对五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 (二)特大案件 1、放纵生产、销售假药或者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造成人员死亡的; 2、放纵依法可能判处十年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 3、七次以上或者对七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 二十七、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案 (一)重大案件 1、违法办理三人以上的; 2、违法办理三次以上的; 3、违法为刑事犯罪分子办证的。 (二)特大案件 1、违法办理五人以上的; 2、违法办理五次以上的; 3、违法为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办证的。 二十八、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 (一)重大案件 1、违法放行三人以上的; 2、违法放行三次以上的; 3、违法放行刑事犯罪分子的。 (二)特大案件 1、违法放行五人以上的; 2、违法放行五次以上的; 3、违法放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 二十九、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 (一)重大案件 1、五次或者对五名以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的; 2、因不解救致人死亡的。 (二)特大案件 1、七次或者对七名以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的; 2、因不解救致人死亡三人以上的。 三十、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 (一)重大案件 1、三次或者对三名以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阻碍解救的; 2、阻碍解救致人死亡的。 (二)特大案件 1、五次或者对五名以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阻碍解救的; 2、阻碍解救致人死亡二人以上的。 三十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