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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针对节日临近,文化、旅游、娱乐、商贸等活动增多的特点,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节前要组织对商场、医院、饭店、宾馆、码头、车站、娱乐场所、学校、旅游景点、网吧、广场等人员密集和商贸服务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层层建立和落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要加强节日期间各类群众性大型文化娱乐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批把关,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商场不允许开展限时限量促销活动,坚决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要加强供水、供电、供气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其在节前对各个生产环节和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彻底安全检修、检测,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严格检查督查,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各项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值班制度。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要及时妥善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组织人员及时核查,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全面检查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等春节、“两会”安全措施部署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制订落实、应急值守等情况,特别是涉及人身安全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要组织精干力量,深入排查,全面查找漏洞和隐患,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督促做好防范工作。由县政府安委会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牵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督查;由县煤管局牵头,开展煤矿安全检查督查;由县经信委牵头,开展特色工业园区安全检查督查;由县交委牵头,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督查;由县建委牵头,开展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安全检查督查;由县安监局牵头,开展铁路建设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安全检查督查;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牵头,开展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督查;由县质监局牵头,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查;由县旅游局牵头,开展旅游安全检查督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接此通报后要立即报告主要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责任,制订方案,细化措施,认真负责组织好本行政区域内春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治理安全隐患,确保节日期间平安祥和,为“两会”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一○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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