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地震局
【颁布时间】 2010-03-16
【实施时间】 2010-03-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3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中国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科技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四)推进创新文化建设。
  
  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优秀科技文化,大兴学习科学技术之风。要加强学风建设,发扬民主,倡导学术平等和自由探索。要发扬志存高远、淡泊名利的奉献精神,不畏艰险、勇攀高峰的拼搏精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求实精神,密切配合、精诚协作的团队精神。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五)积极开展地震科普工作。
  
  加大地震科普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体和教育资源,大力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和高新技术,拓展地震科普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营造有利于地震科技创新与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地震科技专业队伍、机构和设施在科普工作中的潜力和作用。各研究所、业务中心、省(区、市)地震局和市县地震机构等有关单位要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每年要在5.12防灾减灾日,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
  
  加强地震科技工作是贯彻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推动防震减灾事业持续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各单位和广大地震科技工作者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科技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地震科技对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全面提高地震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