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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各高等学校: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10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10年工作要点 二○一○年三月四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全区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教育部的工作部署,以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主线,坚持改革创新,提高质量,促进公平,提升内涵,推动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1.巩固和扩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抓好全区教育系统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学习、宣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做好《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2.加强教育法制建设,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按预期计划做好年度教育地方立法相关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落实年度部门预算,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积极争取国家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二期)的启动和项目资金。探索化解普通高中债务的途径和方法。协调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促进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 3.强化教育督导职能。进一步完善对旗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积极开展“双高普九”督导评估。抓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试点。开展对中等职业教育、民族教育发展工程、教科研机构建设、教师培训机构建设、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督导评估。 4.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构建教育管理信息化、教育系统电子政务和教育公共服务信息交换平台。继续推进高校数字化校园工程,努力实现高校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加强一线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和优质教学资源的应用,着力建设优质教育资源网络体系。 5.扩大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继续规范中外合作办学行为,制定《内蒙古高等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规划》。制定《内蒙古来华留学生管理办法》,成立“内蒙古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继续深化同俄罗斯、蒙古国的教育合作与交流。促进职业教育对外交流,选派高职院校教学管理人员到国外大学进行岗位培训。 二、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6.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扎实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制定选修课教学、研究性学习、评价制度和学生学分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措施。加快普通高中电子学籍建设,研究制定《内蒙古2012年高考方案》。指导盟市开展中考改革,督查落实自治区示范高中、优质高中将招生计划的50%分配到普通初中,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 7.深化中小学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理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体制,继续做好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会同编制部门,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协调推动高校、中小学岗位设置工作的实施。扩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牧区教育工作,推动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 8.深化民办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完善并落实鼓励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争取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促进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协调发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民办学校的管理和审批工作。 三、加强德育工作,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9.切实增强学校德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为抓手,积极开展全员德育、全过程德育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机融入教学全过程,发挥好各门学科的德育功能。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 10.大力开展学校阳光体育运动和艺术教育活动。全面总结“33211工程”实施工作。协助包头市做好2010年世界中学生排球锦标赛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学生体质调研,大力推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对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的指导和检查,积极向国家申报2010年度建设项目。 11.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落实自治区及教育厅领导联系高校制度,积极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丰富民族团结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形式,组织开展高校红歌会和“我与民族师生的故事”征文活动。进一步深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继续办好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继续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网络宣传建设,做好舆论引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