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八、以优化结构、提高素质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7.积极稳妥地做好中小学绩效工资制度工作。指导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建立科学、公正的绩效考核评定机制。制定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创新教师培养和补充机制,扩大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教师数量。 28.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完善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办法。 29.积极开展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落实“农村牧区教师培训计划”,组织农村牧区骨干教师1500人参加自治区级远程培训。鼓励和支持农村牧区优秀中青年教师参加学历提高培训,重点抓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课程与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互认试点工作。完成自治区级骨干教师培训、普通高中新课程师资培训等教师培训任务。组织实施教育部“国培计划”项目培训。组织好中小学校长培训活动,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 30.着力加强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继续实施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做好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的派遣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出国进修人员遴选工作,组织好自治区500名骨干教师培训工作。抓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提高实践教学能力。继续实施高等教育“教学名师”工程,加强教学团队建设。 九、着力保障与改善教育民生,促进教育公平 31.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牧区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基地建设,支持寄宿制学校改善学生营养状况,落实好中等职业学校牧区学生与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推动落实对普通高中、幼儿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施。继续落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发放、管理工作。 32.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做好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建设。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教育。努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预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加强对就业困难和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33.继续推进招生考试“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强指导和进一步规范体育、艺术、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等特殊类型考试工作。加强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建设,重点整治通信工具作弊、“高考移民”、更改民族成份等舞弊行为。 十、继续依法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努力构建和谐语言生活 34.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在中小学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进普通话教学,广泛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活动。举办全区少数民族学校师生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诵读经典、书写经典比赛活动。制定《内蒙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十二五”规划》和《内蒙古中长期语言文字工作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35.继续推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对巴彦淖尔市、兴安盟的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启动呼伦贝尔市、通辽市、阿拉善盟、满洲里市的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加强对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指导,制定《关于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若干指导意见》。 十一、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树立良好作风 36.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制定《自治区直属高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推进高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定贯彻《高等学校党委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具体意见,着力提高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办好高校领导干部培训班。做好高校统战工作。 37.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组织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加大对中小学校补课乱收费、滥发教辅用书以及高校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教育内部审计工作。加强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与财政厅联合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 38.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和措施。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认真开展预案宣传和演练。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和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做好疫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继续做好高校维稳工作。 39.加强教育厅机关建设。大力提倡勤奋、务实、注重学习的工作作风,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按照自治区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和“三定”规定,进一步理顺职能,明确职责。完成新增处室组建和干部调整配备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做好教育信访工作。积极改善干部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以开展活动、落实待遇和走访慰问为重点,全面做好离退休人员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