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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办[2010]20号
【颁布时间】 2010-03-04
【实施时间】 2010-03-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4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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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贯彻干部人事政策和法规,制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实施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组织劳动工资、医疗、社会保险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出国(境)政审和出国(境)护照及港澳通行证管理工作;指导外经贸行业业务培训。
  
  (十五)党委办公室(与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局党委、纪委和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承担相关文件起草、会议组织、信息上报和中心组学习的秘书工作;承担党建、廉政、统战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指导工青妇等群团工作;组织基层评议机关工作;受理企业投诉、群众信访举报,检查和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等案件。
  
  (十六)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机关行政编制128名。其中:局长(党委书记)1名、副局长4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专职纪委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1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19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主要任务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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