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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呼和浩特市政府
【发文字号】 呼政发[2010]15号
【颁布时间】 2010-03-01
【实施时间】 2010-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2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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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发展循环消费,推动消费升级
  
  (十四)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的原则,商务部门要会同市有关部门尽快组织编制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并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指导和管理。要选择支持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等形式,用5年左右时间改造或新建一批统一规范的社区废旧物品回收站点、专业化分拣中心和跨区域集散市场,形成以回收站点和分拣中心为基础,集散市场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促进再生资源有序回收、科学利用、依法管理。社区回收站点及分解中心由各旗县(区)负责落实,集散市场由市规划、土地部门会同市商务部门负责落实。
  
  (十五)健全旧货流通网络。正确处理扩大消费与可持续消费的关系,科学规划和建设旧货交易市场,引导居民科学消费、循环消费。各旗县(区)要会同市商务、规划等部门,积极推进旧货流通网络建设,建立旧货收购、销售网络,促进城乡间旧货流通;会同市民政部门,结合社区建设,建立一批社区旧货收购点和慈善捐助站,满足低收入家庭和贫困群众消费需要。市商务部门要推进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建立二手车信息平台,扩大二手车流通。推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达标,提高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技术水平。鼓励生产和零售企业开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业务,带动新产品销售和资源节约。
  
  五、大力培育和发展新的消费热点,挖掘消费潜力
  
  (十六)大力促进节假日和会展消费。市商务等有关部门要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利用各种节假日,开展服装、家电、家装、文化、日用品等消费品的促销活动,促进节日消费。开展以品牌推介、特色商品、新品上市、换季清仓、反季销售等为促销主题的各种购物节、购物季促销活动,挖掘消费潜力。充分发挥首府区位优势,积极打造会展平台,培育一批招展、组展、办展能力强的骨干会展企业,促进会展业发展,带动住宿、餐饮、交通、通信等相关行业的消费。
  
  (十七)积极拓宽服务消费领域。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在促进购物、餐饮、住宿等传统服务消费的同时,积极拓展电子信息、通信产品、教育培训、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以及实物租赁、典当拍卖等消费领域,扩大综合消费。引导个性化、时尚化、品牌化消费,培育和发展定制类消费。推动银商合作,扩大银行卡使用范围,方便刷卡消费。
  
  (十八)积极推进汽车消费。市商务、经委、公安、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要结合贯彻《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落实国家支持小排量汽车销售的税收政策,清理、规范汽车购置、落籍、使用过程中的收费项目,促进汽车消费稳定增长。倡导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新旧汽车置换业务,促进汽车更新换代,推动汽车消费。
  
  六、积极推进流通现代化,降低消费成本
  
  (十九)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优化整合。各旗县(区)及市商务部门要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形式,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优势资源向商贸流通重点企业集中,加快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具有自主品牌和较强竞争力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集团,增强企业抵御风险能力,提高企业竞争力。
  
  (二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市商务等部门要积极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形成统一规范管理、批量集中采购和及时快速配货的经营优势,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销售价格,让利于消费者,促进居民消费。要以提高连锁经营效率和增强连锁经营企业竞争力为核心,加快连锁经营企业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先进管理方式和技术,引导连锁经营企业加强配送中心建设,大力发展集中配送,提高连锁经营的规模化和规范化程度,充分发挥连锁经营在发展商贸流通业中的引领作用。
  
  (二十一)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市发改等有关部门要以提升物流业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主线,积极推动物流社会化,引进和培育有实力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推广物流先进技术和标准,进一步提高我市物流业的专业化、社会化和现代化水平,降低物流成本。市商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城市商品配送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城市商品配送体系建设,把引进现代大型配送中心和整合现有食品配送、搬家公司、商品配送公司、个体配送运营者等相结合,构建快速便捷、高效安全、管理科学、服务规范、成本低廉的城市商品配送服务网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形成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城市商品配送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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