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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以推进行政效能建设为重点,努力形成勤政为民、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奖惩措施明确。要自觉服从全市工作大局,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绝不能借口本县区、本部门(单位)的特殊性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对推诿扯皮、久拖不办、弄虚作假造成工作失误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组织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要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改进审批方式,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开展电子监察,加强政务中心建设,提高窗口办事效率,努力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体化”管理机制,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平台,坚决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刁难群众的衙门作风。认真组织开展群众评议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活动,对评议处在末位的单位和个人,向社会公示,通报批评;连续两年处在末位的,个人接受待岗培训,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严管“走读干部”,对擅离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要严明工作纪律,对在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上班时间上网聊天、下棋、打牌的干部,根据《武威市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要严肃财经纪律,行政部门和乡镇党委一把手,不得分管和插手本部门、本乡镇的财务,大额度资金使用要由相应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四)以贯彻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努力形成科学决策、民主团结的领导作风。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和党员干部定期谈心交流制度,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与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开展谈心交流活动,各级领导班子必须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各党支部必须每年召开组织生活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民主意识,乐于听取各种意见包括不同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不能搞个人说了算,更不能搞独断专行。要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实行重大情况反映通报、重大决策咨询论证、重大事项公示听证等制度,注意听取多方面、多阶层的意见,努力实现议事规范化、决策民主化、监督经常化。 (五)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努力形成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生活作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提出的各项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要坚决从严惩处。要厉行节约,坚决刹住公款吃喝风,进一步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制度,控制接待标准和档次。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超标准配备和更换小汽车,坚决刹住公车私用、私驾风。大力整顿文风、会风,严格控制文件、会议数量,提倡开短会、讲短话、求实效。严格控制和减少对基层的检查评比、办班等活动。严禁利用各种名义公款旅游。要坚决刹住赌博玩乐风,严禁用公款参与娱乐活动。要坚持移风易俗,坚决刹住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风,对借机敛财的要严肃查处。 三、科学安排,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 坚持把是否真正为基层为群众办了多少实事好事、是否争取了更多的项目、是否有效整治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加快推进了重点工作落实作为检验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效的标准。通过抓好学习教育,查找突出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开展民主评议等形式,解决好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打造奋发有为的执行层和落实层,真正达到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工作质量明显提升,工作纪律明显加强,发展步伐明显加快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