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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武威市政府
【发文字号】 武发[2010]17号
【颁布时间】 2010-03-14
【实施时间】 2010-03-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7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中共武威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

[接上页]

  (一)抓好学习,提高认识。围绕确定的重点学习内容,采取个人自学和中心组学习、理论辅导、专题讲座、学习交流等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党员干部对作风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安排部署上来,增强开展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查找问题,认真整改。在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方案落实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五个方面的问题,联系本地区、本单位和干部个人实际,通过“自己找、相互提、领导点、组织查、社会评”,以及发放征求意见表、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查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切实加以整改。党员干部个人查找问题和整改情况要在组织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评议,县区、部门、单位查找问题和整改情况要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建立制度,完善机制。把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性措施来抓,对已有的各项制度措施以及执行情况进行清理和自查,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作风投诉制、群众评议制等制度措施,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民主评议,搞好总结。活动结束前,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对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成功经验、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努力方向进行自查总结。市“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作风建设和整改情况进行考评,排出名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考评的结果要与工作实绩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作为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市委将在适当的时候召开大会,对“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总结。
  
  四、加强领导,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这项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成立“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负起直接责任人职责。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研究部署,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二)强化指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分析解决存在问题。市、县区党政领导干部要深入联系点和部门,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精心设计载体,丰富活动内涵,创新活动形式,注重活动实效。要把开展活动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统筹部署,精心安排,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促进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三)营造氛围。新闻媒体要开设“作风建设年”活动专栏,组织专访、舆论追踪等,及时宣传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广泛宣传各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宣传活动的成效和人民群众的反映。要充分发挥新闻监督作用,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反面典型公开曝光,形成加强作风建设的浓厚氛围。
  
  (四)严明纪律。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充分发挥督促检查职能作用,把督促检查延伸到干部日常工作中,通过明察暗访、督查督办、定期通报等措施,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武威市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加大党政机关干部问责力度,设立“作风建设年”举报投诉电话,凡是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一律追查到底;凡是查后属实的,一律根据有关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凡是对本地本部门作风建设抓得不力、问题严重的,一律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通过严明纪律,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
  
  201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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