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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成都市政府
【发文字号】 成府发[2010]14号
【颁布时间】 2010-03-04
【实施时间】 2010-03-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7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四)加强目标管理。全市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市政府专项目标管理。各区(市)县应分别于每年7月20日和次年1月20日前,将半年工作进展和年度计划完成情况报送市房产管理部门。市政府目督办要会同市房管、监察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实施进度滞后、任务未完成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按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附件
  
  成都市2010至2012年廉租住房建设汇总表
  
  
  
  
  
  年度
  
  地区
  
  套数
  
  
  
  2010
  
  合计
  
  4036
  
  
  
  中心城区
  
  856
  
  
  
  青白江区
  
  144
  
  
  
  新都区
  
  313
  
  
  
  温江区
  
  418
  
  
  
  都江堰市
  
  408
  
  
  
  邛崃市
  
  216
  
  
  
  金堂县
  
  360
  
  
  
  双流县
  
  486
  
  
  
  郫县
  
  435
  
  
  
  大邑县
  
  300
  
  
  
  蒲江县
  
  100
  
  
  
  2011
  
  合计
  
  10708
  
  
  
  中心城区
  
  2282
  
  
  
  龙泉驿区
  
  200
  
  
  
  青白江区
  
  192
  
  
  
  新都区
  
  300
  
  
  
  都江堰市
  
  1098
  
  
  
  彭州市
  
  2575
  
  
  
  邛崃市
  
  400
  
  
  
  崇州市
  
  890
  
  
  
  金堂县
  
  800
  
  
  
  郫县
  
  988
  
  
  
  大邑县
  
  765
  
  
  
  蒲江县
  
  100
  
  
  
  新津县
  
  118
  
  
  
  2012
  
  合计
  
  3324
  
  
  
  中心城区
  
  2000
  
  
  
  温江区
  
  400
  
  
  
  双流县
  
  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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