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8、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通过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形式,逐步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素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着力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 1、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执法检查考核评议工作。 2、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3、积极开展住房城乡建设企业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四、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 1、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法制宣传人员培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3、围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中心工作适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咨询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4、探索开办农民工学校,创新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1、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评先树优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3、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发展不断调高经费保障标准。 4、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5、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情况清楚,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能够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普法信息和“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总结,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