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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建发[2010]206号
【颁布时间】 2010-04-21
【实施时间】 2010-05-01
【法规编号】 4759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资格审核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被询问人:姓名: 性别: 年龄: 申请人口:
  
  联系电话:
  
  申请何种住房:□经适房□限价房□廉租房
  
  问:我们需要调查核实相关情况,请您如实陈述。您是否听清楚
  
  答:
  
  问:您单位性质,基本情况等
  
  答:
  
  
  
  问:您在单位什么部门、担任什么职务,什么职称
  
  答:
  
  问:您上一年工薪收入情况,工资、各种奖金(含年终一次性奖金)、各种补贴、津贴及其他的明细
  
  答:
  
  
  
  问:您上一年是否还有其他收入
  
  答:
  
  问:您上一年个人所得税交纳情况
  
  答:
  
  
  
  问:您名下是否有产权房或承租公房
  
  答:
  
  
  
  
  
  问:您名下是否有汽车
  
  答:
  
  问:您家庭其他成员情况,如单位、收入等
  
  答:
  
  
  
  
  
  
  
  
  
  问:请您查看询问调查笔录,核对无误后签字
  
  答:
  
  被询问人签字:
  
  询问人签字:
  
  附件9:
  
  房产情况协助查询函
  
  :
  
  为做好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防范部分申请家庭虚报、瞒报住房情况、骗取政策性住房资格的行为,请协助查询并核实下列人员的住房情况,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告知我们。
  
  特此函告。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住房保障部门(盖章)
  
  年 月日
  
  查询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房屋地址
  
  查询事项
  
  
  
  
  
  
  
  
  
  
  
  
  
  
  
  
  
  
  
  
  
  
  
  
  
  
  
  
  
  
  
  
  
  
  
  
  
  
  
  
  
  
  
  
  
  
  
  
  
  
  
  
  
  
  
  
  
  
  
  
  
  
  
  
  
  
  
  
  
  
  
  
  
  
  
  
  
  
  
  
  
  
  
  
  
  
  
  
  
  
  
  
  
  
  
  
  
  
  
  
  
  
  
  
  
  
  
  
  
  
  
  
  
  
  
  
  
  
  
  
  
  
  
  
  
  
  
  
  
  
  
  
  
  
  
  
  
  
  
  
  
  
  
  
  
  
  
  
  
  
  
  
  
  
  
  
  
  
  
  
  
  
  
  
  
  
  
  
  
  
  
  
  
  
  
  
  
  
  
  
  
  
  
  
  
  
  
  
  
  
  
  
  
  
  
  
  
  
  
  
  
  
  
  
  
  
  
  填表人:负责人:日期:年月日
  
  附件10:
  
  房屋情况查询表
  
  房屋交易部门/房屋权属部门(盖章)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查询结果
  
  
  
  
  
  
  
  
  
  
  
  
  
  
  
  
  
  
  
  
  
  
  
  
  
  
  
  
  
  
  
  
  
  
  
  
  
  
  
  
  
  
  
  
  
  
  
  
  
  
  
  
  
  
  
  
  
  
  
  
  
  
  
  
  
  
  
  
  
  
  
  
  
  
  
  
  
  
  
  
  
  
  
  
  
  
  
  
  
  
  
  
  
  
  
  
  
  
  
  
  
  
  
  
  
  
  
  
  
  
  
  
  
  
  
  
  
  
  
  
  
  
  
  
  
  
  
  
  
  
  
  
  
  
  
  
  
  
  
  
  
  
  
  
  
  
  
  
  
  
  
  
  
  
  
  
  
  
  
  
  
  
  
  
  
  
  
  
  
  
  
  
  
  
  
  
  
  
  
  
  
  经手人:负责人:日期:年月日
  
  附件11:
  
  申请家庭资格复查登记表
  
  编号: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
  
  
  
  
  
  登记编号
  
  
  
  共同申请成员姓名
  
  
  
  
  
  复查方式
  
  □当面约谈 □入户调查 □单位走访 □权属查询
  
  
  
  房屋地址
  
  
  
  
  
  复查内容
  
  
  
   申请人签字:
  
  
  
  街乡住保部门意见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意见
  
  
  
  经办人:(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12:
  
  取消购房资格通知书
  
  :
  
  经查,与你公司签订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合同的 家庭(家庭备案编号为: )在申请购买资格过程中存在 行为,依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7〕2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8〕8号)的规定,已取消其购买资格。请你公司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20工作日内,办理退房手续,房号为:。
  
  特此通知。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年月日
  
  附件13: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配租(购买)
  
  资格取消通知书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共同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共同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共同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经查,你家庭在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过程中及轮候期间存在情况,依照
  
  
  
  
  
  规定,取消你家庭配租廉租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如不服本通知,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 区(县)人民政府或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向区(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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