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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主要任务 1.构建武汉城市圈“碧水工程”战略框架 “武汉城市圈碧水工程”将以长江干流、汉江干流、府澴河水系、长江中游下段北岸六大支流、长江中游南岸五大湖群的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作为其骨干工程,其中府澴河水系是涢水及府河,长江中游下段北岸主要支流为举水、巴水、浠水、蕲水、滠水以及倒水,长江中游南岸五大湖群大致是武昌的东湖湖群(北)、赤壁的黄盖湖湖群(西)、阳新的网湖和大冶的大冶湖“双子座”湖群(东)、鄂东南大山中的水利风景区“大仙岛湖湖群”(南)、中枢以“大梁子湖湖群”为地理范围。 2.突出重点问题,分类治理和分阶段推进 充分利用污染源普查成果,弄清城市圈的重点流域以及重点区域,分清主要环境问题,同时对水体的污染状况进行分类,符合功能区划要求的水体,保障措施将以管理、规划预防为主,保证其环境容量稳定在现状水平。水体水质不符合功能区划要求的水体,保障措施将以治理为主,采取对应的工程措施,削减主要污染源,保证其在碧水工程规划末期水质达到功能区划标准要求。 同时规划分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0-2015)年,为起步和重点突破阶段,以污染控制为主,按照一水一策的原则,针对性地进行污染整治,其中部分水体做生态修复工作;第二阶段(2015-2020)年,为全面实施阶段,以生态修复为主,突出让河流湖泊休养生息的理念,按照一水一策的原则,使规划范围内的18条河流,36个湖库,5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到武汉城市圈生态环境规划的要求。其中重点为12条河流、8个湖泊水库、58个县城以上饮用水水源地。 3.制定《“武汉城市圈碧水工程”规划编制技术大纲》 规划编制采用“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编制格式,水体独立编制,省市同步推进”的办法实施。技术大纲的主要内容包括: (1)“碧水工程”实施范围与任务分解(省环科院) (2)各水体的基本地理数据(流域范围、水系、基本水文数据、工作地图(湖北大学)) (3)调查与规划编制技术规范与规划格式(省环科院) (4)规划样本与技术教材(省环科院、湖北大学) (5)规划培训(省环科院组织,湖北大学参加) 4.编制重点水体“碧水工程”规划 以武汉城市圈提出的“十八脉、三十六湖库”等自然水体为重点,按照一湖(库、河)一策的原则,完成重要水体(见附表1-3中带▲的水体)的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保护的“碧水工程”的流域水体规划。每项规划包括: (1)水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价。借用已有水质监测资料以及补充调查的资料,建立规划水体的水环境状况的综合评估指标体系,从环境禀赋、污染状况,水资源利用、环境监管、环境风险等方面分析评估水环境状况以及水生态安全情况,并对水环境功能分区进行初步调查。 (2)水环境容量分析。在水环境状况评估的基础上,同时考虑集中式水源地水质安全情况,建立水陆对应联系,依据现有水功能区划,在04年环境容量计算的基础上核算规划水体的地表水环境容量,确定总量控制目标。 (3)措施工程。措施工程分为水源地环保工程、治理工程和生态构建、恢复工程三类。水源地环保工程主要包括隔离工程、一级保护区整治工程、保护区污染防治工程、饮用水水源地非点源防治工程、保护区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程、水源地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程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工程;治理工程主要包括工业点源污染防治项目、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环境风险防治项目、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等。生态构建、恢复工程则是生态水网构建和生态恢复工程。 同时,根据最新的环保要求,在原有环保工程的基础上,增加城市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的功能,并增加污泥处置的项目;开展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试点工作,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围绕农村“四两”工程(两清、两减、两创、两治),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基础环保设施建设与城乡一体化建设相结合,做到污水垃圾处理全覆盖;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构建人水和谐的生态系统。 (4)项目资金估算及筹措。 (5)治理工程效益分析。 (6)管理机制创新。发挥城市圈先行先试的优势,创新投融资渠道。积极探索梁子湖、汉江中下游等重点流域、区域生态补偿机制。逐步扩大排污权交易市场和主体范围,建立全省统一的二级市场,并根据国家总量减排因子的增加而扩大交易因子的范围,用市场的办法激励各地进入排污权交易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