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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本溪市政府
【发文字号】 本政办发[2010]75号
【颁布时间】 2010-04-19
【实施时间】 2010-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5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一)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要进一步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职业健康监督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要以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为重点,抓好从业人员普及培训,努力完成全市3年培训30万人计划。
  
  (二)加强安全宣传工作。抓好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千里行”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七、加强基础工作,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一)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充实安全执法队伍和职业健康监管专业人员。加强对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要重视解决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造就一支敢抓敢管、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
  
  (二)加大安全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保证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奖励等所必需的资金。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的落实。加大财政资金对安全技改和重大隐患治理的支持力度,安排使用好尾矿库隐患治理、煤矿安全技改建设和小煤矿整顿关闭专项资金,落实地方和企业的配套资金。
  
  (三)加大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使用力度。煤矿要以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事故防治技术为重点,开展瓦斯治理、冲击地压、水体下压煤区域开采、巷道支护技术等科技攻关,强力推行瓦斯抽采和利用技术。非煤矿山要强制推行矿井机械通风、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和机械铲装,推行干式堆排和尾矿库在线监控。
  
  (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要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完善各类事故灾难预防、预备、救援响应和恢复环节的工作制度。做好重大危险源和事故灾难因素普查登记,加快市应急平台建设,落实预防和监控措施。抓好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加强应急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见。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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