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黑财农[2010]34号
【颁布时间】 2010-04-14
【实施时间】 2010-04-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7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2009年天保工程实施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总结报告

财政部:
  
  按照财政部要求,现将我省2009年天保工程实施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天保工程实施基本情况
  
  (一)各项任务完成情况。2009年,我省认真按照国家制定的天保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严格按限额采伐,全力推进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积极推进森工林区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不断提高经济增长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2009年,木材生产计划407万立方米,实际完成394.5万立方米,完成计划的97%,比上年少完成9.5万立方米。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计划为141036万元,其中:管护事业费21054万元,养老保险补助费34670万元,政策性支出59042万元,培训费1300万元,医疗等“四险”补助24970万元。截至2009年末,中央财政资金已全部到位并拨付到实施单位。1998至2009年,已累计到位资金207亿元,其中:公益林建设资金10.5亿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79亿元,省财政配套资金17.5亿元。
  
  (二)实施天保工程取得的成效。2009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和挑战,在生态建设、产业发展、社会进步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成绩,提前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目标,是森工历史上发展速度最快的一年。
  
  --经济总量和效益稳步提高。产业总产值完成296.9亿元,同比增长21.2%;增加值完成124.4亿元,同比增长23.3%。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全行业实现扭亏为盈。
  
  --生态建设成果显著。推进天保工程实施和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和经营工作,实施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绿化工程,完成人工更新造林21.4万亩,栽植绿化树584.3万株(其中义务植树417.3万株),局(场)绿化4.95万亩,栽植绿篱74.1万延长米,建设绿色通道3.95万亩,实现了局址绿化率100%的目标。全面完成森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任务,强化森林资源、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提高了综合防控能力。
  
  --五大产业稳步发展。抓住省委、省政府建设“八大经济区”、“十项工程”的机遇,加快产业发展。加大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大径材和珍贵树种的培育力度,实现营林产值2.5亿元;木材生产在节约成本、效益造材、稳定市场上下功夫,实现产值33.9亿元;林产工业加快了人造板、家具、地板等精深加工业的发展,木材加工园区达到12个,实现产值60.5亿元,同比增长15.3%;多种经营加快基地和龙企业建设,实现产值160.2亿元,同比增长33.4%;森林旅游接待游客350万人次,实现产值11.7亿元,同比增长36.9%。开发风力发电项目6个,引进资金25.3亿元,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全力配合省委、省政府调研组开展支持森工加快改革发展的调研,理清了改革思路,确定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完成了阶段性总结和专家组的评估工作。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校企分离、森工托管”的模式,理顺了体制,明确了职能,提高了待遇。对俄采伐木材44万立方米,加工木材27万立方米,派出劳务人员2218人。招商引资签约合同项目30个,总签约额73.2亿元。
  
  --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重点推进了“五个一体化”建设:一是生态环境建设一体化,各林业局与所在县(市)建立了生态保护、森林防火联防、河流治理等机制,推进生态建设。二是特色产业发展一体化,绥阳、穆棱、亚布力等局与当地政府合作,把黑木耳培育成带动一方百姓致富的拳头产品。三是区域经济发展一体化,合作建立工业园区14个,有的林业局争取了招商引资项目的优惠政策和税费分成政策。四是小城镇建设一体化发展,合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小城镇的承载功能和聚集效益。五是公共事业发展一体化,在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共建共享。总局投入3500万元,支持清河、绥棱、绥阳、鹤北、柴河、兴隆、山河屯等典型示范局和山河屯林业局与五常市的省级试点建设。对“三江”林区23个林业局进行科学定位,正在修改完善总体规划。
  
  --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累计投入1.77亿元,加强标准化学校建设,巩固集中办学和“普九”成果,提高了教育质量;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小城镇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突破,20个林业局被评为省级先进示范小城镇,10个林业局被评为省级绿化城镇标兵。棚户区改造完成投资28.82亿元,竣工面积223.5万平方米,4.47万户喜迁新居。新增就业3.27万人、再就业2.91万人,开发就业岗位2.3万个。解决了5.55万“五七工”、“家属工”参保问题;61万城镇职工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职工人年工资达到9793元,增长25.3 %。487个林场进入“人均收入万元林场”行列,占83.4%。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