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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企业应在年度终了三个月内报送相关资料提请审批 县级税务机关 附件2: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类报送资料及时间表 (事先备案类) 序号 优惠项目 报送专项材料列举 备案时间 权限机关 1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一)向各级税务机关提请资格认定时应报送: 1.申请报告; 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章程或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非营利组织登记证复印件; 5.申请前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 6.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申请前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7.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年度检查结论; 8.财政、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二)年度备案时应报送: 1.非营利组织认定证书复印件; 2.非营利组织章程; 3.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 4.投入人对投入财产无权享有的申明; 5.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情况; 6.财产及孳息的分配使用情况。 (一)企业获得免税资格认定后,季度预缴时可享受该优惠; (二)企业应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报送相关资料提请备案。 (一)免税资料认定为各级税务机关; (二)年度备案为县级税务机关 2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需根据规定的领域详细说明至具体项目)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应提供受托方出具的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5.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6.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报送相关资料提请备案 市级税务机关 3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1.产品品目明细表; 2.企业生产经营过程描述; 3.企业生产经营的农、林、牧、渔业项目具体种类说明; 4.税收优惠项目所得核算明细账或按月汇总表、期间费用分摊情况说明。 企业在开始相关项目经营后15日内报送相关资料提请备案 县级税务机关 4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1.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文件复印件; 2.该项目完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3.该项目投资额验资报告复印件; 4.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会计凭证、发票及账页复印件; 5.税收优惠项目所得核算明细账或按月汇总表、期间费用分摊情况说明; 6.属于优惠期内转让的项目,应提供项目权属变动资料及原享受优惠情况有关资料。 企业应于从该项目取得的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后15日内报送相关资料提请备案 县级税务机关 5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1.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文件复印件; 2.该项目完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3.该项目投资额验资报告复印件; 4.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会计凭证、发票及账页复印件; 5.税收优惠项目所得核算明细账或按月汇总表、期间费用分摊情况说明; 6.属于优惠期内转让的项目,应提供项目权属变动资料及原享受优惠情况有关资料。 企业应于从该项目取得的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后15日内报送相关资料提请备案 市级税务机关 6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一)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 1.技术转让合同(副本); 2.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3.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4.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二)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 1.技术出口合同(副本); 2.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 3.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 4.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5.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企业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报送相关资料提请备案 县级税务机关 7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