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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总局质量监督站: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工作,大幅度提高用户满意率,稳步提高精品工程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于2010-2012年间,利用三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其中:2010年为强化治理年,2011年为调整深化年,2012年为成效巩固年。为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三年攻坚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方案》,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使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三年攻坚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使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预期成效。 二O一O年四月六日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三年攻坚活动方案 按照2010年全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确立的“以保证住宅工程社会满意为重点,以提高用户满意率和精品工程率为目标”的总体思路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2010--2012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现制定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三年攻坚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通病治理思路为动力,以落实责任主体质量责任为手段,以提高用户满意率和精品工程率为目标,克服困难、强化监管、扎实工作,确保全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通过三年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省住建厅提出质量通病治理总体思路为:“开展质量通病专项治理三年攻坚活动,突出通病治理重点,坚持主管部门和责任主体互动,行政管理和市场机制并用,达到实体通病和工艺、管理通病治理并重”。通过三年努力,大幅度降低质量投诉率,大幅度提高用户满意率,稳步提高精品工程率。 --三年攻坚活动。2010年为强化治理年。主要工作是制定本地区质量通病治理方案,确定年度质量通病治理重点,明确年度质量通病治理目标,制定年度质量通病治理措施,开展本年度通病治理工作,力争使主要质量通病得到基本解决;2011年为调整深化年。主要工作是总结2010年质量通病治理经验,与时俱进调整质量通病治理重点和措施,形成质量通病治理的地方性标准规程等,完善质量通病治理机制,进一步深化质量通病治理工作;2012年为成效巩固年。主要工作是将2010-2111年质量通病治理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制度,以此建立质量通病治理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效。 --突出治理重点。以影响使用功能、群众关注、投诉多发的通病为重点。 --主管部门和责任主体互动。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通病治理重点和措施,责任主体负责通病治理措施的贯彻落实。 --行政管理和市场机制并用。运用市场机制规范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把群众投诉作为衡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主要指标,甚至以此进行市场清除,实施质量、建管、设计、房地产主管部门联动机制; --实体通病和工艺、管理通病治理并重。坚持实体质量通病是表象,工艺和管理通病是根源,做到实体通病和工艺、管理通病治理并重。 二、组织领导 省建设厅成立质量通病治理三年攻坚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文芳省住建厅副厅长 副组长:王公山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站长 成员:各地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各地市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王公山 办公室副主任:郑纯共、李会义。 三、通病治理重点 各地市应根据本地实际,认真分析和梳理当地存在的影响较大的质量通病,确定质量通病三年专项治理重点,抓住主要矛盾,确保治理效果。省总站根据掌握的全省情况,提出以下质量通病治理重点供各地参考。 (一)实体通病治理重点 1、屋面、卫生间等渗漏; 2、墙体长毛、结露; 3、塑钢窗制作及安装质量和塑钢窗周边渗漏; 4、墙体裂缝、起皮; 5、地面裂缝和塌陷。 (二)工艺通病治理重点: 1、卫生间上返梁和楼板连接节点处理不当;卫生间蓄水、屋面淋水试验不规范; 2、砌体工程不按操作规程施工; 3、混凝土和砂浆计量不准确、级配不严格、拌合不均匀; 4、各类外掺剂品种选用、计量、掺配方法掌握不准确; 5、外窗及周边发泡、打胶不到位,出现渗漏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