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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拟订的《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五日 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为提高全市政风行风建设水平,打造“廉洁杭州”,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印发完善惩防体系、打造“廉洁杭州”2008-2012年实施办法的通知》(市委〔2008〕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0年纠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以及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提升全市政风行风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机制建设,推进源头治理,为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打造“廉洁杭州”,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深入推进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三年实施计划,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举措,严格考核,提升全市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水平。完善“创满意”工作机制,修订完善我市“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申报和摘牌办法,提高准入标准,加大摘牌力度,提升“创满意”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继续办好办强“民情热线”。围绕打造“实施民主促民生战略样板”的目标,继续深化“区长谈民生”专题节目和“民情热线”走进县(市)、企业、社区活动,进一步发挥群众利益诉求主渠道作用。加大对典型问题解决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对群众反映情况的信息预警,使“民情热线”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基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着力解决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市场监管、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动全市工商系统在服务理念、执法水平、行业风气、服务质量、内部管理等方面有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工商系统的满意度有较大提高。对民政、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农业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深化评议成果。 开展首届“杭州市政风行风建设创新举措”评选活动。总结各地各部门近年来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树立一批好典型、推广一批好举措,进一步推进全市政风行风建设。 (二)深入开展“千局万站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活动。 按照省、市“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市纪检监察纠风系统、具有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政府部门、具有行政管理与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及所属的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深入开展“千局万站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活动。着力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构建暨“两家两中心”建设、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完善、领导干部服务企业、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效能监测、“公述民评”、软环境测评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为我市实现科学发展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健康发展。 (三)重点抓好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涉企乱收费治理和庆典、研讨会(论坛)清理规范等三项工作。 以落实强农惠农资金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促进中央和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自查与抽查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套取及滞发、抵扣、贪污资金等行为;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加强涉农收费监管,查处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范围、程序、限额、资金使用等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完善农民负担监测网络,健全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 |